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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物價局昨日通報了全省藥品價格檢查情況,截至2009年1月6日,檢查組共查出108種藥品以高於政府規定最高零售價格的1%~166.7%進行銷售,超出最高零售價10%以上的藥店共20間,超標名單中不包括廣州地區的藥店。
據悉,這是省物價局繼去年12月30日向社會介紹了全省藥品價格專項檢查第一階段的檢查情況後,再一次通報違規藥店名單。物價部門表示,將繼續在全省加大對零售藥店的檢查力度,依法查處超過政府規定最高零售價格的違法行為,並及時予以曝光。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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