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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人突然將刀架在店員脖子上,讓她交出店內財物。警察接警後趕來抓住搶劫者,結果令人大吃一驚:這個『女人』其實是男人假扮的,而他竟是漳州一個衛生院的副院長高某。近日,高某犯搶劫罪,被廈門思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00元。
高某今年34歲,是漳州市薌城區人,大專文化。1998年起,高某在漳州薌城區浦林衛生院掛職副院長,但從沒上過班。高某說,他身患腎病和懮郁癥,整天胡思亂想,自知難以治愈,就一直在家中自己治病。
去年10月初,為更好地治病,高某獨自來到廈門,沒過幾天,身上的1萬多元就花光了。高某說,案發前幾天,他每晚都夢到殺人或自殺,再加上沒錢,就尋思著出去弄點錢花。
去年10月20日下午3點多,高某戴上假發套和墨鏡等,男扮女裝。路過廈門市文園路一家兒童用品商店時,他發現裡面只有一個女店員,就假裝買東西,突然亮出西瓜刀,架在店員脖子上,並將其捆綁。當高某翻找財物時,另一店員馬小姐正好回來撞見,也慘遭捆綁。後來他逼問店員收銀臺鑰匙去向和馬小姐銀行卡密碼。而馬小姐則趁高某不注意報警。警察趕到,將高某現場抓獲。
法院認為,高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搶劫犯罪過程中,他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而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並當庭自願認罪,法院決定對其減輕處罰。
(責任編輯: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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