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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宣布,要求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鹽酸芬氟拉明原料藥和制劑。深圳市食藥監管局經排查,確認深圳無一企業生產鹽酸芬氟拉明原料藥和制劑,但有11家單位在經營鹽酸芬氟拉明藥品,目前正在清查。
據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數據表明,使用鹽酸芬氟拉明可引起心髒瓣膜損害、肺動脈高壓、心力衰竭、心動過速、心慌、胸悶、血尿、皮疹、惡心、頭暈等嚴重不良反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對該品種進行綜合評價後,認為國內外監測和研究資料表明,該藥品用於減肥風險大於利益。
接到通知後,市食藥監管局立即開展排查,發現全市80多家藥品生產企業無一家生產鹽酸芬氟拉明原料藥和制劑。同時,通過短信平臺向全市批發連鎖企業和醫療機構發出通知,要求各單位立即停止銷售使用鹽酸芬氟拉明原料藥和制劑,並開展自查,如有發現鹽酸芬氟拉明原料藥和制劑立即封存、按原渠道退回並將購銷情況報告當地藥監部門。經查,全市共有11家藥品經營單位有經營鹽酸芬氟拉明藥品,正在按照要求進行清查。
據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部門的統計,自2002年來,深圳未發現和收到關於鹽酸芬氟拉明原料藥和制劑不良反應的報告,下一步將加強不良反應監測。藥監部門向廣大市民呼吁,如發現仍生產、銷售、使用鹽酸芬氟拉明原料藥和制劑的行為,可向該部門舉報,特區內83190161,寶安27756177,龍崗28920733。
相關鏈接:鹽酸芬氟拉明是一種食欲抑制劑,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常用於單純性肥胖及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心血管疾患、焦慮癥的肥胖患者。作為一種化學減肥藥,現在只有一個品種鹽酸芬氟拉明片。鹽酸芬氟拉明片是上世紀80年代批准在國內上市,目前有30多家藥品生產企業獲得臨床文號,市場上用量不是太大,這個藥屬於二類精神藥品,保健食品或者食品裡絕對不允許添加。
國內外監測和研究資料表明,該藥品用於減肥風險大於利益。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1月7日起決定停止鹽酸芬氟拉明原料藥和制劑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其批准證明文件。已上市銷售的藥品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在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下銷毀或者處理。
(責任編輯: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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