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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快鄉鎮衛生院改革與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著力提昇鄉鎮衛生院醫療質量和服務能力,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以更好地滿足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衛生院分甲、乙、丙3類根據鄉鎮常住人口、地理位置以及服務工作量等因素,今後將在原有中心衛生院和一般衛生院的基礎上,將鄉鎮衛生院分為甲、乙、丙三類進行管理和指導。縣(市)城區所在地的城關衛生院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求各類衛生院衛技人員佔衛生院人員總數的90%以上。
建立遠程醫療會診系統根據《意見》,在原有的預防保健組基礎上組建公共衛生組(科),制定《鄉鎮衛生院基本用藥目錄》。對財政全額核撥的鄉鎮衛生院,試行取消藥品加價,推行藥品『零差率』改革。建立鄉鎮衛生院遠程醫療會診系統,2009年先覆蓋到中心衛生院,再逐步覆蓋到一般衛生院。
農村人均公衛經費6元/年今後將建立人員經費保障機制,省級財政對困難的縣(市、區)予以財力補助。建立農村公共衛生經費定額補助制度,到2012年,各級財政對農村公共衛生的經費投入,力爭達到按農村常住人口計算年人均6元的水平。
農村醫校本科生享受補助根據《意見》,將『學費代償制』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山區鄉鎮衛生院,對到山區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五年的醫學院校本科生給予每人每年5000-7000元的補助。建立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長期定點幫扶鄉鎮衛生院的制度。今年起每年安排500名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到縣(市)級醫療機構進行為期3個月的臨床技能進修。
(責任編輯: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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