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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二藥』受害者申請強制執行要中山三院『全賠』院方喊冤求再審
信息時報訊(記者李朝濤成小珍)昨日下午,隨著『齊二藥』民事賠償案終審判決的生效,『齊二藥』的受害者們正式向天河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為法院判決的是4名被告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受害者們卻選擇了只向中山三院提出全部賠償的申請,在醫院賠償後,再由院方向其餘3名被告追償。據悉,天河區法院已正式受理。
事件回放: 4被告判共同賠350萬2006年4月19日起,11名患者在中山三院接受治療時被注射了後來認定為假藥的『齊二藥』亮菌甲素注射液,後出現腎衰竭等中毒反應,9名患者相繼離世。11名患者和部分家屬在2007年將中山三院告上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後法院又依中山三院申請追加齊二藥公司、廣東省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廣州金蘅源醫藥貿易有限公司為系列案被告。
2008年12月10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二審終審判決,齊二藥公司和中山三院等4名被告連帶賠償受害者350萬多元的損失。根據法院的這個判決,法律規定各原告可以自行選擇向任意一名有能力的被告要求賠償,並申請法院執行,醫院和銷售商可以在賠償原告損失後,繼續向齊二藥公司追償。
申請執行: 受害者只『追』中山三院昨日下午,『齊二藥』事件11名受害者中的6人先是從廣州市中級法院領取了終審判決的生效證明,隨後到一審法院——天河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剩餘的5名受害者也將陸續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據6名受害者的代理律師陳北元介紹,因為第一被告『齊二藥』公司目前名存實亡,沒有什麼財產可供執行,考慮到執行的方便,受害者只向中山三院一家提出全部賠償的申請,在醫院賠償之後,他們可以向其餘3名被告追償。
記者了解到,依據法律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法院會在6個月執行結束。但陳北元律師樂觀地估計,對於這件廣受關注又事實清楚的案件,應該不會花太長時間,法院很快會執結。
醫院喊冤: 已墊付賠款幾百萬元昨日,中山三院負責人向記者大吐『苦水』,說他們在假藥事件中,不僅為需救治的患者墊付了全部的醫藥費,還主動先行向簽訂了和解協議的43名患者或患者家屬墊付補償款。稱之所以使用『齊二藥』的假藥,也是一種『沒得選擇的選擇』:必須在中標藥品范圍內進行采購,而齊二藥公司生產的亮菌甲素是當年該規格唯一中標藥品,申請人只能采購,被動使用。對判決中確定他們為『假藥銷售者』及『沒有過錯也要承擔』,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至今無法理解。
據中山三院黨委副書記陳向軍介紹,因對有關判決『深感疑惑和不解』,醫院已准備好申訴材料,近兩三日將遞交給廣東省高院,『申請再審』。一旦省高院受理,市中院終審判決的賠償將暫停執行,強制執行也暫不生效。
但法律界人士表示,高院受理後要發出中止執行的裁定,否則申請再審並不會自動影響原判決的執行。另悉,因為『齊二藥』民事賠償案件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2008年十大經典案。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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