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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記者從白銀市公安局獲悉,經過白銀市公安局11個月的艱苦偵查,由公安部督辦的『1·11』特大傳銷、非法集資案已經告破。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文義等人自2006年以來,向包括我省蘭州、白銀、天水等地在內的全國13個省市的1萬餘名群眾以傳銷產品、銷售股票等方式非法集資2億餘元。目前已有7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案件已移交白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白銀破獲2億元非法集資大案 涉及13個省市1萬餘人 案件已移交白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推銷保健品: 以傳銷模式進行運作從2007年5月開始,一個名稱『山東金藏煌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開始在蘭州、白銀、天水等地推銷其生產的『金藏煌』系列保健品。該公司規定,只要交納每單960元(是實際進貨價格的7倍)購得一份山東省金藏煌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保健品就可成為該公司的員工,並按購買產品的一份、三份、六份等份數將員工分為一、二、三級。銷售網絡施行『兩兩復制』,即每個人只限發展下線2人,並將其分為A、B兩個市場,『兩個市場』可同時發展下線,只要在A、B市場人員每發展一個下線,上線即可獲得提成230元,發展份數越多,提成就越多。當上線發展的員工拿到8%的提成工資時,其上線又可拿到10%的提成,各推廣站負責本地區銷售網絡的負責人享有銷售業績4%的提成(公司內部叫店補)。2008年3月4日,該公司在蘭州成立了分公司並在各市縣設立推廣站。
為了逃避稅務、工商、金融機構監管和便於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該團伙要求新加入人員,必須提供農業銀行賬戶,並要求將購買產品款項經各地推廣站集中打入該公司財務人員的個人賬戶。所有加入人員,由公司財務根據推廣站提供的傳真件(主要記錄訂購產品、匯款憑證、個人賬戶、上線姓名等)核實資金到賬後,由公司財務記賬並錄入其業績網站WWW.ZY158.CN(服務器在山東菏澤,已被注銷)注冊確認,給每人分配密碼和用戶名,便於其查詢業績和返利情況。公司實行每周或十天結算一次,按照個人發展下線的業績,由公司財務將返利和提成通過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直接打入個人賬戶。
非法集資: 『產品訂銷』+『發行股票』為了加速資金募集速度,『金藏煌』公司法人兼董事長郭文義采取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等手段,在山東淄博注冊成立淄博香格裡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獨立法人)。該公司對外虛假宣傳稱,淄博香格裡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為山東金藏煌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是一家集藏藥研制、生產,中藥材種植、開發,保健品生產經營為一體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投資8500萬元與淄博花山-落磯山水處理公司合作開發水庫水廠、溫泉假日酒店、溫泉生態園,與淄博高新區合作建設全國規模最大的藏醫院,並宣稱到2010年可實現銷售利潤5000萬元。現推出新產品訂購銷售模式,所有投資資金都用於淄博市花山-落磯山供水項目建設,要求參與者與公司簽訂投資合同。投資後可分6期(每10天為一期)拿到18%的返利,第3個月期滿返本。如到期後不願撤出投資,可繼續簽訂工業品買賣合同續約。各推廣站負責本地區市場的宣傳拓展工作,並享有銷售業績7%的提成。
從2007年12月20日開始,『金藏煌』公司在沒有經過任何機關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向社會發行山東金藏煌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要求員工以每股2.8元人民幣申購股票,並承諾公司在美國上市後,員工可獲得一股3美元的回報,由各地推廣站負責向社會動員和宣傳,非法募集資金,並由山東金藏煌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股權確認函。推廣站享有購買股票業績每股0.2元的提成、新產品訂購轉股每股0.1元的提成。
萬人受騙: 涉案金額高達兩億餘元白銀市公安局辦案人員經過偵查發現,2006年11月、2007年4月,犯罪嫌疑人郭文義在擔任山東金藏煌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藏煌公司)總經理、樂陵新大地生物開發有限公司(金藏煌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期間,曾先後於2006年11月、2007年4月因涉嫌非法經營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工商局、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查處。2007年5月,郭文義采取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手段在山東淄博注冊成立了淄博香格裡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獨立法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誇大宣傳的方式,組織和動員其公司楊立信(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工作)、王景濤(常務副總經理、主要負責市場管理和拓展)、郝君華、田曉真、李引弟、蔡春林等人大肆在退休、下崗、失業等社會特困群體中發展傳銷網絡,從事非法經營和集資詐騙活動。同時以金藏煌公司將在美國上市發行股票為由,動員從事非法傳銷的人員(稱『員工』)申購股票。並在銷售業績較好的省會城市設立分公司(2008年3月4日成立蘭州分公司,犯罪嫌疑人郝君華兼任經理,田曉真任常務副經理,郝君華負責河南、青海及甘肅市場推廣業務),市縣設立推廣站(犯罪嫌疑人李引弟為白銀地區推廣站站長,蔡春林協助其工作)。
2008年1月11日,此案由於涉案人員眾多、涉案地域廣、涉案金額大,引起了白銀市公安局領導的重視,該案命名為『1·11』專案,並抽調精乾力量組成專案組。同時,此案也引起了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於2008年2月2日將此案列為省公安廳督辦案件。2008年6月23日,此案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經過白銀市公安局11個月的艱苦偵查,全面查清了犯罪嫌疑人郭文義等人自2006年以來,以傳銷產品、銷售股票等方式,向全國其他13個省市的1萬餘名受害群眾非法集資2億餘元的犯罪事實。目前,警方已抓獲郭文義等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7人逮捕,5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追繳贓款100餘萬元,目前此案已移送白銀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特約記者梁維武
(責任編輯: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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