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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市政府為民服務網絡專線與本報共同開設的『百姓民生熱線』再次開通,『冬季供暖』是本期欄目的主題。熱線開通2個半小時,市供熱辦信訪熱線、市政府為民服務網絡專線、城建服務熱線、渤海早報熱線四部電話共受理供熱問題187件,其中包括供暖政策諮詢142件、反映問題5件、故障報修40件。
在讀者打來的電話中,居民室溫如何測量、收費面積如何計算、供熱溫度不達標能否退費或要求賠償等是市民在熱線中普遍諮詢的問題,供熱單位相關負責人在熱線中向市民做出解答。還有一部分市民通過熱線將家中暖氣溫度低、室溫不達標等情況反映給供熱部門。根據市民反映的情況,供熱部門已協同相關單位為市民逐一解決問題。
一些住宅室溫過高的居民也建議供熱部門將供熱溫度控制在適當范圍內,最高不要超過22℃,這樣不僅保證市民有舒適的起居生活,也有利於節能減排。
市供熱辦信訪部門正在為市民答疑解惑。 |
室溫如何測量 收費面積如何計算等
六大供熱問題市民關注
1、問:居民室溫如何測量?
答:供熱單位在對居民室溫進行測量時,應使用由天津市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的測溫器具,測溫時間從早8時至晚21時,測溫點選擇在各房間中心位置(對角線交點)距地1.2至1.5米的高度,測溫員入戶至少15分鍾後開始測溫,測溫時間不少於10分鍾。測溫時要求關閉室內門窗,用戶需保持原房屋外維護結構完整性(如不允許將原來為窗或牆的位置改成門),否則供熱單位不保證溫度達到標准。測溫結果需填寫到測溫記錄表中,由雙方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各留一份。用戶對測溫結果有異議,可在記錄表上做出說明,但不得拒絕簽字,否則視為溫度達標。
2、問:供熱溫度不達標如何退費?
答:由於供熱單位原因,居民住宅居室溫度低於16℃但高於12℃(含12℃),供熱單位要向用戶退還該部位相應天數50%的熱費,低於12℃的要退還該部位相應天數100%的熱費。有暖氣設施的廳低於14℃但高於10℃(含10℃),要退還該部位相應天數50%的熱費,低於10℃的退還該部位相應天數100%的熱費。
3、問:收費面積如何計算?
答:供熱建築面積=住宅使用面積+1/2公用牆體面積+非公用牆體面積。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陽臺不計入供熱建築面積,安裝采暖設施的陽臺100%計算收費面積;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老住宅的廳、廚房、衛生間按供熱建築面積的50%計算收費面積。老住宅的界定是:房屋竣工時,未安裝采暖設施的住宅為老房型住宅。此外,供熱建築面積以房屋圖紙為計算依據。沒有圖紙的可按住宅使用面積乘以1.3系數計算。
4、問:要求補交5元/㎡的差額是否合理?
答:用戶應該交納。一是此次熱價調整的是本采暖季的價格,而用戶交納的也是本采暖季的采暖費;二是在《供用熱合同》中有『如遇價格調整則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5、問:家裡的暖氣設施出現了故障,維修費用該由誰承擔?
答:用戶室內的供熱設施屬用戶個人所有,散熱器、閥門等各種室內設施需要更換時,材料費用由用戶承擔,供熱單位無償負責安裝。用戶選購室內設施時,需購買相同類型或供熱單位認可的產品。為避免今後因材料質量問題引起糾紛,建議用戶委托供熱單位代為采購。
6、問:我沒和供熱單位簽訂供熱合同,是不是就無需交納供熱費?
答:用戶與供熱部門簽訂《供用熱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供、用熱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如果未簽訂合同,用熱方享有的權利得不到保障,供熱方也可以不承擔供熱義務。簽訂供熱合同後,當用戶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手段得到應有的賠償。有的用戶認為未與供熱單位簽訂供熱合同就無需交納供熱費了,但實際上供熱單位為用戶提供了供熱服務,同樣也要履行交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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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區宜白路一代,穿着厚毛衣有的時段還要穿上棉衣.還有江都路一片.我認爲是節煤獎的原因,因爲只有少燒煤才能節煤.節煤獎金才能多拿.
沒錯,我們也屬於金家窯,普遍反應暖氣不是很熱,建議有人管管!
河北區金家窯的供熱就存在很大的問題,暖氣片根本就不是很熱,能省就省,可害了我們老百姓,我建議有關部門查查這個供熱站,內部肯定有省煤貪污的問題。
關於熱的報道多,就是不幹實際問題,我家廚房才8度,想凍死人了,還過個屁年,不出人命就算好的了,能不能幹點讓老百姓看得見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