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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從左至右)在法庭上受審。
記者20日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將於22日下午一審宣判。
據介紹,此次一審宣判的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包括: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張玉軍、張彥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張合社等4人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傑等4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董少英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案;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並銷售給三鹿集團的耿金平等2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等四名原三鹿集團高級管理人員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上述案件從2008年12月26日起,已陸續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三鹿集團生產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國市場後,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損害。據衛生部統計,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共導致中國29萬餘名嬰幼兒出現泌尿系統異常,其中6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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