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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就職儀式流程之二:趕赴國會山
程序介紹:
禮拜儀式後,上午10時,就職典禮在美國國會大廈西面舉行。
解說:
奧巴馬在大選投票日的獲勝其實是『非官方結果』,按照法律,還需要進行選舉人團投票和國會點票這兩個步驟。2009年1月8日,美國國會在清點選舉人票後正式宣布奧巴馬當選美國第44任總統。總統的就職典禮在國會大廈西面舉行,並由一名參議員主持和致辭。
總統和國會在美國的三權分立體系內相互制約。政府官員的任命都需要得到國會的通過,國會還有權彈劾總統。總統對國會的最大制約是可以否決國會提出的議案,使之不能成為法律。
相關資料:
美國總統與國會的關系
美國總統是全世界最有權力的職位之一,但很少人說美國總統獨裁.總統有權發動伊拉克戰爭,但在一個多月前,美國國會卻又能否決布什提出7000億救市計劃,這不禁讓人對美國總統和國會的權力關系產生疑惑——美國到底是總統權力大,還是國會權力大?
美國總統權力雖然大,但要受到國會的牽制。國會權力雖然也大,但總統卻可以否決國會的議案.總統與國會之間是相互權衡、相互制約的關系。
在外交、軍事方面,總統的權力大於國會。總統有權決定是否承認新國家與新政府。比如科索沃獨立,布什率先承認,國會無權否決.在軍事方面,總統是武裝部隊總司令,三軍統帥,有權調動海陸空三軍,掌握核武器按鈕。雖然發動戰爭的宣戰權屬於國會,但很多情況下,總統可以不宣而戰,任意發動戰爭,國會拿他沒有辦法。美國歷史上發生過兩百多次戰爭,到目前為止,只有五次是由國會正式宣戰,即1814年英美戰爭,1846年的美墨戰爭,兩次世界大戰和1991年海灣戰爭,其餘都是不宣而戰。由此可見,總統的戰爭權力是很大的,誰當了美國總統,就意味著他可以對任何國家開戰。
總統還有一個很大的權力就是可以否決國會提出的議案使之不能成為法律。這時,議案要回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重新表決,兩院都以三分之二(俗稱絕對多數)通過,纔能推翻總統的否決使議案自動成為法律,否則該議案作廢。羅斯福總統曾經頻繁動用否決權,被人們稱為帝王總統。立法權主要掌握在國會手中,任何議案都要由國會兩會通過,但要總統簽字纔能生效成為法律。
此外,各部部長(包括國務卿,美國沒有外交部長和總理,國務卿相當於外交部長)和各級官員也是由總統任命,但這都必須經過參議院半數人(俗稱簡單多數)表決通過纔能生效,也就說參議院可以拒絕總統的人事任命。一般情況下,國會會通過總統的人事任命,美國歷史上只有九次未通過。
從上面看來,總統的權力似乎很大。但是,總統以及他的行政班子做得不對,國會有權罷免總統以及政府官員。彈劾程序由眾議院提出後表決,簡單多數(半數)通過後,再交給參議院調查審理。證據確鑿後,如果參議院以絕對多數(三分之二)通過,那麼總統就正式罷免了。前總統克林頓曾經因為桃色新聞遭到眾議院彈劾,但是在參議院沒有通過,所以彈劾沒有成功。尼克松因為水門事件遭眾議院彈劾,還沒等參議院表決,他就自己辭職了。總的來說,美國還沒有一位因彈劾而被罷免的總統。
雖然發動戰爭由總統說了算,但是,如果軍費開支過大,把這一年的軍費預算都用完了,國會不給他撥款,那麼他的戰爭也就無法進行下去了.這是國會唯一可以限制總統發動戰爭的地方.因為國會掌控撥款權,總統在這方面發言權很小。上面說道7000億救市計劃,是由布什提出的,在國會參議院得了通過,但眾議院議員認為是發展美國社會主義,不合理,不予撥款,因此就被否決了。後來布什修改了救市計劃的部分內容,並增至8500億,纔在國會得到通過。從上面看來,總統和國會能夠相互否決。
在美國政治制度的『三角架』中,總統(行政)與國會是重要的兩極,也是頻繁發生關系的兩極。在開國者的設計下,總統與國會很自然地對美國內政外交進行了分工,在外交事務方面,總統的權力比國會大,但在一項國內政策上,總統的權力就小了許多。在大多數時間裡,雙方都保持著心照不宣的默契和權力平衡,任何打破平衡的一方都將受到另一方的堅決抵抗。從一定程度上來看美國這一體制有他的優越性,畢竟自美國建國以來,還從未發生過一次政變和分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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