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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日)下午,浙江省文成縣人民法院對原溫州市城市中心區建設指揮部工程二處處長兼溫州市中心區開發公司、江濱房地產建設開發公司總經理周和進受賄一案開庭審理。由於周和進與滯留法國不歸的原溫州市委常委、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關系密切,有人稱正是因為周和進出事纔導致楊湘洪出逃,因此該案的審理備受關注。
檢察院指控:2002年初至2006年10月間,甌海第三建築工程公司施工員吳周清承包了溫州市中心區建設指揮部發包的路面瀝青?攤鋪工程,先後兩次送給周和進人民幣10萬元。
上海廣昊集團承包了溫州大道A標段工程,工程負責人吳永利送給周和進人民幣5萬元。中南市政工程建設總公司承包了溫州大道B標段工程,楊國飛擔任該工程總負責人,送給周和進人民幣10萬元。上海華鐵諮詢監理公司承包了溫州市歐洲城一、二期監理工程,王成鋼擔任工程負責人,送給周和進1萬元銀行購物卡。案發後,周和進的家屬退出贓款人民幣21萬元(案件起訴至法院後,周和進的家屬將其餘的5萬元贓款全部退出)。
在法庭上,周和進的認罪態度很好,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示沈痛懺悔。在最後陳述階段,周和進當庭懺悔道:『我原本仕途順達、家庭幸福,但由於對政治學習不夠深入、對廉政建設不夠重視,導致在原則問題上沒能把握住自己,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有愧於黨、有愧於單位、有愧於家人。』周和進還很形象地說自己人生的這局棋沒下好,為了滿足一時的貪欲,收受非法之財,最終身陷囹圄,可謂是丟了『金角』、『銀邊』,得了一個『草肚皮』。
鑒於案件中部分證據需要進一步核實,因此法庭沒有當庭判決,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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