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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網1月20日報道,1月19日下午,鄭州警方密令人去『搶銀行』,來考驗市區各警種的協調和快速處置能力。警方高層對結果很滿意,而事件一出,網民褒貶不一,有人質疑,『假戲真做』萬一民警使用武器,造成傷亡該怎麼辦?被『搶』銀行的員工受到驚嚇又該誰來負責?
4名蒙面持槍歹徒衝進一家郵政儲蓄所的營業廳,將現場保安制服,命令所有人員趴下,讓銀行工作人員拿錢。其中一名歹徒將一儲戶裝有20萬元現金的帶有『丹尼斯』字樣的紅色尼龍手提袋搶走。慌亂中,一銀行工作人員啟動與110聯網的報警裝置。
隨後4名歹徒分別向4個方向逃跑,在約兩個小時後,分別在市裡的4個不同地方被抓獲。
整個過程扣人心弦。其實,這是一場處置搶劫銀行犯罪的實戰演習。歹徒也是公安局長找人來扮演的。除公安局長和副局長外,全體參戰民警無一知曉這次搶銀行是假的。在這場演習中,警方事先沒有布置,沒有方案,時間、地點、內容等均是市公安局臨時選定。一切從實戰出發,一切從真實著眼,就是要檢驗各警種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作戰能力。
為達到實戰目的,警方在現場設置了多個場景:檢驗金融機構職員在此類事件中如何處置;檢驗如遇到歹徒綁架人質時怎麼解救;檢驗如歹徒躲在城中村時如何搜查等。
該事經過媒體報道後,引來網絡上不少的討論。有網友認為:這種演習沒有意義,『歹徒』是公安找的,他會主動『配合』被擒。也就是說,以後真的有歹徒搶銀行,捉拿就沒有這麼順利了。
有網友表示,要是銀行儲蓄所的工作人員受到驚嚇落下陰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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