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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馮兆君):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困難企業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調整工時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實現不裁員、少裁員,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崗位補貼、在崗與技能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求職補貼。補貼標准如下:
崗位補貼。按照企業穩定崗位安置職工人數,給予每人每月500元,期限為3至6個月,補貼人數最高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在崗職工總數的50%。
在崗與技能培訓補貼。企業組織職工開展在崗培訓所需資金,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按企業實際支付在崗培訓費給予補貼,最高額度人均300元。開展技能培訓的,按照社會崗位需求程度和職業資格等級,給予不同標准的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對企業與本單位大齡職工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按照當年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給予3至12個月的養老、醫療、失業三項社會保險補貼。
求職補貼。企業停產期間組織職工積極求職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准,給予1至3個月的求職補貼。企業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崗位補貼。申請在崗培訓補貼的,不能同時申請崗位補貼或社會保險補貼。生產經營轉為正常的企業,停止享受相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