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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東區裕陽花園小區的業主,這個小區分一、二、三期,一期項目於03年左右交房,二期於05年交房,三期於07年交房。當初(01-02年)開發商在開發該小區時,申報並審批的總平面中並未規劃出小區車位,隨著經濟的發展,小區業主有車的越來越多,一開始,小區物業不許任何車輛進入並留宿,很多車主將車停在小區外,但是,現在車輛越來越多,外面無處可放,於是有一段時間,小區內有車的業主將車隨意在小區內任何地點停放,包括小區路、綠化草坪上等,這樣損害了整體小區業主利益。鑒於此,小區物業便自行規劃出車位,並收取每月150元的車位費,請問這是否合理??另外讓我們不能理解的是,一開始只讓有車位證的進入,並停放到指定車位,現在是,無車位證的車輛照樣能進進出出,這樣一來,這些已交車位費的車主的利益是否被害?????請有關部門管理一下。(網友:小區業主)
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小區停車位的收費問題轉達相關部門研究解決。
規劃建設工委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經過規劃建設工委協調處理,天津市國土房管局對網友建言作出如下回復:
經我局物業管理處處與河東區物業辦聯系並責成其到項目了解情況。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裕陽花園於2003年9月入住,建築面積16萬建築平方米,小區分三期建設,開發建設單位為天津市美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現小區物業管理單位為三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停車位收費問題
經河東物業辦與小區業主委員會聯系了解到:關於小區停車位的劃定和收費問題,由於東站後廣場施工,致使原來停在小區外的車輛無處停放,小區有車的業主將車都停在了小區內,造成停車混亂。2008年9月,小區業主委員會為了維護小區正常環境秩序,經業主會通過,在小區內劃定車位停放,收車位費,並於11月中旬由物業公司執行,符合相關規定,並非物業公司自行劃定。另外,關於業主反映無車位的車輛進出小區問題,系小區來訪人員車輛臨時停放在小區內,並不是小區業主車輛。經河東區物業辦現場觀察,目前小區進出機動車輛實行刷卡,車輛按車位停放,車輛秩序未發現異常。
區物業辦已要求物業公司,及時與小區業主進行溝通,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秩序維護,共同創建和諧居住環境。
市國土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