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兩瓶三元牌瓶裝鮮奶『遲到』三天纔來到郭女士的手中,入口時鮮奶已變『酸奶』。因擔心過期奶不利於健康,郭女士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元公司)索賠一萬元。昨天,三元公司相關負責人稱,超期投遞鮮奶的原因仍在調查中,但如此高價索賠有訛詐之嫌。
家住海淀區的郭女士訂三元公司的瓶裝鮮奶已逾半年。2月4日晚,郭女士的女兒飲用當日送來的瓶裝鮮奶時,感覺口味有異。郭女士吸了一口後也覺得『有點酸,聞起來有股怪味』。隨即,母女倆發現當日送來的兩瓶鮮奶的生產日期分別為1月31日、2月1日。同時,瓶身上注明,保質期僅三天。
郭女士稱,往日早上6點多,前一天生產的瓶裝鮮奶就會送到家,即2月4日喝的應為3日生產的鮮奶。『過保質期了纔送,喝出毛病怎麼辦?』郭女士向三元公司服務熱線討要說法。但客服人員稱,此類情況,公司只能一瓶賠三瓶。不滿這一賠償方案,郭女士提出了『一瓶賠償5000元』的要求。雙方因此僵持不下。
昨天下午,三元公司負責此事的一劉姓工作人員稱,2月4日送奶員確實向郭女士家投送兩瓶過期鮮奶。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事發原因仍在調查。『我們也考慮支付一定的賠償費用,但是對方一口咬定一瓶賠償5000元,我們覺得太不合理像訛詐。』
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劉曉原律師認為,如果身體因飲用過期奶受到損害,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賠償治療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同時,飲用過期奶後對身體的危害短時間內無法顯現,如後期出現不適癥狀,只要能證明是飲用過期奶造成的,仍可提出賠償。但是劉曉原律師表示,郭女士在尚無出現不適反應時,便提出萬元賠償並不合理。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網友評論 1 條,查看全部 | ||||
刁民,鑑定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