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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下發通知明確規定: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上須提前說明情況,在聽取各方意見後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減方案。(據2月10日新華網報道)
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進一步蔓延,新增就業難度加大,勞動者失業風險增加的形勢下,國務院下發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上須提前說明情況,在聽取各方意見後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減方案。這一限制企業裁員的規定,是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呼喚。
一切有良知的企業家,對於國家這一限制裁員的規定,都應最大限度地做出積極的呼應,而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說企業裁減人員20人以上須提前說明情況,我就裁員19人,抑或今天裁三、五人,明天再裁十幾人。也許通過這種手段,實現了裁員的目的,降低了成本,多賺取了一點利潤。然而,這種社會責任的丟失,只會降低企業在員工中、在社會中的形象,是不符合企業長遠發展利益的。
當前不少企業的確遇到了很大的困難,產品訂單減少,產品市場萎縮,通過裁員纔能降低成本,纔能維持利潤。在這種嚴峻形勢下,企業要多想一想曾經為企業發展作出貢獻的員工,想一想這些員工失業之後的生存艱辛。哪怕企業維持在最低利潤線之下,甚至無利可圖,只要能夠運轉,也不輕易做出裁員的決定。中國人信奉『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我們相信,難關度過之後,這些沒有失業的員工,不會忘記企業對他們的不棄不離,會以對企業的熱愛和更大的工作熱情,來回報企業。(夏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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