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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推出了八條幫扶企業的措施。該院負責人表示,一些重大案件,將由院長或副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進行審理。『院長出馬,集團作戰』,這在以前的案件審理中,還是非常罕見的。
一中院結合審判和執行工作實際,推出了幫扶企業八個方面措施。這八項措施是:貫徹落實司法政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應對金融危機的相關政策和市高院的部署,及時依法公正審理各類糾紛案件;對涉及企業經濟發展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快執。組織法官深入企業上門服務,提供司法幫扶;充分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盡可能促進訴訟雙方和諧,達到『雙贏』;積極探索並運用新的執行措施和方法,妥善保護債權、債務雙方的合法權益;對幫扶企業涉訟情況進行跟蹤分析,掌握好審判尺度,達到促進企業發展目的;在審判、執行中,重要、急難問題隨時與幫扶工作組聯系,合力解決;針對幫扶企業在審判、執行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和經營風險提出司法建議;加大庭長審理案件力度。
一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該院已經梳理出涉及市級幫扶企業的案件有130餘件。據介紹,在審理涉及幫扶企業的案件時,將施行領導包案制度。為保證措施切實落實,該院成立了領導小組。對於新立的涉及幫扶企業的案件,原則上由庭長或副庭長擔任審判長。對於比較重大的案件,將由副院長擔任審判長進行審理。對於影響特別重大的案件,一中院院長將親自走上法庭進行審理。同時,該院還開闢了服務涉訴企業的綠色通道和24小時值班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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