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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凌晨2時許,山西焦煤集團西山煤電屯蘭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當班入井436人,其中340人昇井,井下被困96人。截至目前,此次事故已造成74人遇難。事故發生後,不到4分鍾屯蘭礦就全面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救援工作立即展開。有消息說,屯蘭礦礦長和總工程師已被免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被撤職。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已派員趕赴山西省古交市,調查屯蘭礦難背後可能存在的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國務院成立專門調查組,開始對屯蘭礦難的性質、經過、原因、責任展開調查。
應該看到,相比於過去,我們在安全監管、事故救援、對生命的重視等等方面都有了很大進步,其背後的原因和相關責任主體也早晚會水落石出。但讓人更加擔懮的是,在礦難頻發的背後,我們總是在做著亡羊補牢的工作,而那些救援、賠償和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並不能挽救已經逝去的生命。每次重大礦難後,政府有關部門的人士,以及公共輿論,都會談及從安全生產制度上改進,來最大限度減少礦難的發生。可即使輿論洶湧,也並沒有促進安全生產制度有根本性的改進。久而久之,讓人們有一種面對悲劇的麻木和疲勞。
國務院屯蘭礦事故調查組副組長趙鐵錘說,山西屯蘭煤礦事故反映出采區通風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徹底,現場管理不嚴格,安全措施不落實。這讓我們看到,大煤礦並不是缺乏先進的技術裝備和嚴格的規章制度,只是這些『死』的條件並不能保證生產的安全,實際上人的因素纔是安全的關鍵。安全監管的不到位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在抓產量、抓進度、抓效益面前,人的生命並沒有得到最大程度的重視。更為可怕的是,有如此多的前車之鑒,後來者依然如故。
都說生命是無價的,可在礦難面前,生命被殘忍的等同於一筆不菲的賠償金。或許,我們真正需要改進的不是狠抓安全生產的調子和相關舉措的力度,而是自上而下以人為本的觀念。在悲劇面前,不能『好了傷疤忘了疼』。(侯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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