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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陸續發生市民因食用含『瘦肉精』的豬肉而中毒的事件。廣州市食品安全辦公室稱,經有效控制,至2月21日已無新的發病報告。截至目前,所有病人無危重和死亡病例,70名入院者均已康復出院。(2月23日《重慶晚報》)
自2001年廣東、浙江等地因『瘦肉精』引發豬肉中毒事件曝光以來,已過去8年之久,為何『瘦肉精』豬肉又一次竄出來危害公眾呢?廣東省農業廳畜牧獸醫局畜牧處處長對此事的分析令人深思,他說:『目前,全省對瘦肉精這項檢驗到底由誰負責管理沒有明確規定,各個部門責任不明。』
從時下各地方政府出臺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來看,檢測『瘦肉精』可能沒有明確指定由哪個部門具體負責,但這不是推諉責任的理由。我們知道,『問題豬肉』不僅包括『瘦肉精』豬肉,還包括其他病、死豬肉。盡管檢測『瘦肉精』比檢測其他豬肉難度大一些,但並沒有超出『問題豬肉』的檢測范圍,因此,如果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層層把關,『瘦肉精』豬肉是很難連過幾關的。
『瘦肉精』豬肉能夠毫無阻擋,說明一些部門在此問題上掉以輕心,把關意識淡薄。面對如此嚴重疏忽,廣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人竟說,這不是疏忽,而是造假技術很高明,言下之意,『瘦肉精』事件他們毫無責任。把自己的嚴重瀆職完全推給造假者和飼養生豬農民,其責任意識可見一斑。
早在2001年出現『瘦肉精』豬肉問題時,就有評論說:嚴打『瘦肉精』,確保百姓吃上放心肉,不能僅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否則,今天查了『瘦肉精』,明天就可能出現其他問題。對照8年後『瘦肉精』又在廣州出現的事實,人們要問,監管『問題豬肉』的條例何時纔能真正得到落實?為何幾個部門管不好一頭豬呢?
如今,地方政府部門在強調解決某個重要問題時,有一個很漂亮的詞叫『齊抓共管』,然而事實證明,沒有明確責任的『齊抓共管』是靠不住的。在地方政府機關,有一種『病癥』人們並不陌生,這就是部門利益。何謂『部門利益』,就是一事當前,先看看是否對部門工作、聲譽和福利有利,而不是看是否對公眾有利,對社會發展有利。每逢部門利益,『齊抓共管』就會變成踢皮球。因此,在對部門利益不利的情況下,一些職能部門能避則避,能推則推,這恐怕也是『瘦肉精』又一次竄出來作害的一個重要原因。
解決『部門利益』這個陋習,除了加強對機關乾部的思想教育,樹立執政為民的理念外,更重要的是從體制方面下手,把相同職責明確到一個部門中去,避免出現多頭管理,這樣纔能使問責問到實處,纔能真正體現部門職責,『瘦肉精』事件無疑加深了人們對地方實施大部制的緊迫感。(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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