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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昨天下午,市二中院依法對故意殺人犯武利平進行公開宣判,並將其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被告人武利平今年26歲,河北省邯鄲市人。2007年10月10日23時許,武利平在本市河東區新開路與南橫街交會的公共廁所附近,將在路邊獨坐的李某拖至路旁樹叢中實施強奸。其間,李某奮力反抗並將武利平的舌頭咬斷,武利平惱怒之下猛掐李某的脖子,致李死亡。殺人後,武利平拿走李某使用的手機一部和現金500元,逃離現場。
同年12月18日,武利平在原籍家中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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