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前臺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因涉多起弊案被收押已六十天,繼上個月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撤銷羈押被駁回後,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認為原裁定的羈押理由說明不夠充分,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臺北地方法院最快會在下周三決定是否繼續收押,陳水扁仍有可能重獲自由。
據臺灣媒體報道,經過三天冗長的法庭攻防,陳水扁前晚還押臺北看守所後,早早就寢。昨天吃完自己買的面筋罐頭當早餐後,二度絕食的他主動向臺北看守所要求恢復正常進食,但拒絕放風運動。昨天下午,律師鄭文龍告知,高院將其所提撤銷羈押抗告案獲發回地院更裁,陳水扁更是開心,全天食欲都不錯。
臺北法院下周三將再度針對貪污、洗錢案,提訊陳水扁開庭,合議庭屆時也可能針對是否羈押,再度詢問扁的意見,再決定要將扁收押、交保、飭回。而法官考慮到吳淑珍的開庭時間不能太長,除了三月三日、五日下午傳訊吳淑珍,又增加三月十二日、十七日兩天庭期。
陳水扁去年底被起訴、無保釋放後,立即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於十二月十七日認為,扁可能在審判中影響證人造成案件審理困難,駁回抗告;十二月二十八日,法院認定扁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扁家在海外有十幾億元資產,隨扈又無法確實監管其行蹤,有逃亡、勾串、滅證等羈押理由;今年一月七日時,仍認同檢方意見,同意押扁。
但到昨天,臺灣高等法院又以看不出有什麼證據判斷扁的犯罪嫌疑重大,不能依以往權貴犯罪棄保潛逃例子押扁等理由,認為臺北法院不該把這些事項當作羈押條件。顯示在押扁與否的程序大戰中,臺灣高等法院在幾次裁定中,有時支持檢方的論點,有時又認同律師的觀點,也導致扁是否要被收押,至今仍無定論。
面對陳水扁可能被釋放、交保,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昨晚表示:『我們會用書面向北院說明檢方立場,但仍希望繼續羈押扁,以免影響後續偵辦。』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