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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米鳳君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近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官方今日透露,中紀委日前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米鳳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米鳳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國有企業財物;違反有關規定,低價從國有企業購買別墅;生活腐化。
米鳳君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米鳳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米鳳君,一九四二年八月出生,曾任長春市市長;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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