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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漁民』在劉莊橋上撒網捕魚,還有人劃著漁船在海河裡網魚,然後在交通高峰時段,在橋上和河東區一側的海河親水平臺上售賣。這種損害環境的情況本報曾作報道,但長時間以來,河畔生意仍在進行,劉莊橋周邊幾乎成了『魚市』。
昨日下午,記者在劉莊橋河東一側看到,兩三條漁船停在劉莊橋河東一側的親水平臺附近,幾名『漁民』正站在船上向海河裡撒網。在劉莊橋南側有幾個人將漁網捆綁在橋欄杆上,正在向海河裡撒網捕魚。在他們收網時記者看到,不少還未長大的魚苗被他們網到,然後扔進身旁的水桶裡,擺在橋上的人行道叫賣兜售。騎車和步行的人只得繞到機動車道上通行。在劉莊橋河東一側的海河親水平臺上,記者看到幾名『漁民』在此各擺放了二三十桶魚叫賣。他們將死魚、雜物扔在親水平臺上,破壞了海河沿岸的市容及衛生環境。
對此問題,河東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值班的張先生昨晚向記者表示,將派執法人員前去進行清理。市水產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為更好地保護海河的河道景觀和水質,每年都要放流各種水生生物苗種超過1億尾,但魚苗沒放多久就被人捕撈十分可惜。
根據《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備用飲用水源水域、城市景觀用水水域及其環境保護帶內,禁止進行各種捕撈作業,違反該規定的將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並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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