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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河排污,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本報2月27日以《污水流入海河誰之過?》為題,報道了海河光華橋下游發生的大面積污染事故,讀者反響強烈:海河排污屢禁不止,主要是有關部門相互推諉、執法不力的過錯。海河被污染,受害的是誰?是所有老百姓,是天津的整體市容環境!在現有多頭管理機制下,職能部門應各盡其責,下力量查找污染源,依法處罰違規企業,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此次排污事故,連一向『見多識廣』的水利執法部門都驚嘆:近年來少見,相當嚴重。很顯然,作為執法部門的處罰依據,被污染水體當時的化驗數據是最有說服力的證據。但是,當記者向市水利局詢問相關情況時,該局答復稱:2月27日(報道見報當天)上午,剛做的取樣化驗,結果還沒有出來。
『貴單位首次接到群眾反映該處排污的時間是去年12月20日,本報也於今年1月5日通知貴單位,執法人員當時承諾會立即取樣化驗,根據化驗結果將對排污企業嚴肅查處。到現在兩個多月過去了,怎麼纔想起化驗?更何況,發現該處最後一次排污的時間是1月22日,距今也超過了1個多月,污染物早已隨水體流動擴散,現在的取樣化驗結果,還有沒有權威?』對於記者的詢問,市水利局相關部門負責人承認工作存在缺陷,但稱『此類排污事故的處罰主體應是環保部門,我們即使當初做了取樣監測,也不能作為處罰依據……去年12月20日我們就通知環保部門到了現場,但據了解,環保部門同樣也沒有做取樣化驗……』
記者多次致電市環保局相關部門了解情況,3月4日相關負責人答復稱:『我們的領導很重視,市局水處和區環保局相關部門已經在今天上午趕到光華橋下的排污點,取樣化驗結果過兩天纔能出來……』
記者隨後從市排管處了解到,該處初步鎖定的排污企業『天津灣』終於在本周一拿出了施工圖紙,根據『天津灣』提供的圖紙,該處發現按照『天津灣』的設計方案,其地下室的污水被提昇後,直接接到雨水管排入海河。『這是非常明顯的違規行為,但是,在大量事實面前,該單位依舊不承認排污,稱即使設計有問題,但該單位實際並沒有通過雨水管道排放污物。我們正在積極調查取證,會在固定相關證據後,對該企業實施進一步的處罰。』市排管處相關負責人稱。
另據市排管處介紹,工程承建方海河公司也開始有所動作,盡管光華橋下的該處閘門電源一直無法修復,該公司已經采用人力把該閘門砸開,准備徹底封死,以防止再次泄污。
本報將跟蹤報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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