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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晶代表:立法保障志願服務熱情
議案觀點:志願服務管理還不規范,如志願服務過程中志願者缺少保障等。我國應盡快出臺專門法規規范,促進志願服務健康發展。
後臺故事:解放軍團代表譚晶在議案中附上了她擬的《中國志願服務促進法(草案)》,一共30條。從立法理由到對志願服務的界定,再到簽訂志願服務協議、建立志願者檔案等,涉及志願服務方方面面。
『法規缺失使志願者接受相關教育、培訓的機會不多,工作中獲得的保障太少,還使志願者組織在規范、管理、引導方面較混亂。』她告訴記者,志願服務立法的缺失,已成為志願服務事業發展的障礙。『志願服務,不能僅憑熱情推動。』她說,一部保障志願者權益的國家性法規能更好保障志願者應有權益,也能明確志願服務各方義務。
王名委員:建立青年國際志願服務制
提案觀點:建立青年國際志願服務制度,從優秀大學畢業生中選派到國外開展志願服務。
後臺故事:『通過培訓指導,大學畢業生完全可以成為志願服務後備軍。』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科界王名委員建議,青年國際志願服務制度應由國家建立,中央政府領導並組織協調。
王名建議,要通過公開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服務,培育和發展一批社會組織作為派遣機構,從事招聘、選拔、培訓、派遣、現場指導和監督管理。青年國際志願服務應面向大學生和研究生,招考時間可定在每年春季,實行為期兩個月的培訓。服務內容應強調以傳播中華傳統文化為主,也可包括社會服務。
『我召集學生模擬「提案」聽證會,都覺得「提案」好,有的說如果能實施就不留學去當志願者。』王名笑道:『他們都報名,我更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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