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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社保中心已經調整了生育保險的支付標准,今後本市自然生產的支付標准將由原來的1800元提高到3000元,以鼓勵產婦選擇自然生產。同時,市衛生和物價部門也正在制定政策,調整助產技術臨床收費標准,提高醫療機構增加順產手術的動力。
此次調整後的生育保險政策為:除急診分娩外,參保職工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院發生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和終止妊娠醫療費的報銷實行按定額或按項目支付的方式,按定額支付就醫項目為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乾預分娩3100元,單純剖宮產3600元,剖宮產伴子宮肌瘤切除術、剖宮產伴卵巢囊腫切除術、剖宮產伴子宮切除術、剖宮產伴闌尾切除術的3800元,流產260元,高危人工流產600元,三級醫院引產1600元、二級醫院引產1300元、一級醫院引產1000元。按項目支付的就醫項目為:分娩期出現生育並發癥者的醫療費符合支付范圍規定的費用100%支付,其中因治療分娩期內合並嚴重內科疾病時費用分別計算;自嬰兒出生前兩天(嬰兒出生當天不計在內)至出院的生育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按項目100%支付;此次住院發生的與治療內科疾病有關的醫療費(如藥品費、檢查費、治療費等),由生育保基金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審核支付標准審核,按85%支付比例支付,對使用B類診療項目或乙類藥品的按相應比例增負。
參保人員實施產前檢查的支付標准實行按限額支付的方式,妊娠不滿12周(含12周)限額支付400元,妊娠12-16周(含16周)限額支付600元,妊娠16-28周(含28周)限額支付800元,妊娠滿28周以上限額支付1100元。此外,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超過定額、限額標准之外的費用;不具備臨床剖宮產手術指征,職工個人要求實施剖宮產術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額標准的費用;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將不予支付。
降低剖宮產醫生方面的因素也不可忽視。在目前的收費標准中,醫院剖宮產手術費為1200元,而順產收費20年來一直為100元,這種收入上的巨大差距也是造成醫生願意為產婦進行剖宮產的原因。目前,市衛生局和物價局正在制定相應的措施,准備對順產和臨床上無特殊高危因素的剖宮產手術實行單病種限價收費,同時調整收費價格。對於確有高危因素、需要施行剖宮產的孕婦,對剖宮產實行限價收費,對於治療各種並發癥、合並癥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費用,仍然按照項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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