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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場親眼見過粉絲團狂熱追星的場面後,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四川大學生命科學院院長陳放一個勁地搖頭,『那天是工作日,一群孩子課也不上,就跑去機場接他們心中的偶像,實在是搞不懂!』
陳放說,他還見到過一次家長跟著孩子一起追星的場面。『孩子看到明星就追,家長跟在孩子後面跑,手裡拿著大包小包。一問,原來,孩子執意要跟粉絲團追星,家長不放心,就跟來了,順便還要承擔給孩子與明星合影的任務。
近來,不斷有媒體報道,有明星花錢僱傭『職業粉絲』,專職組織粉絲團成員通過各種手段為其宣傳造勢。一個網名叫『紮辮子』的杭州『職業粉絲』甚至為粉絲團制定了報酬標准:『喉嚨嘶啞50元,淚流滿面100元,如果選手晉級,再加獎金。』
一位剛剛加入某男孩組合粉絲團的初中生告訴記者,一般稱得上『職業粉絲』的,都是一些大學生。他們『級別比較高』,與明星經紀人團隊走得近,能得到免費的明星簽名海報、演唱會入場券、歌友會信息等;而像自己這樣的小粉絲,只有掏錢參加活動的份兒,『搞一次活動,要買統一的廣告衫、熒光棒;另外,交通費、海報和燈牌制作費、追星用的打車費等等都要平攤。』
據了解,『職業粉絲』不僅能從明星那裡拿到『工資』,還能從粉絲團日常活動經費中賺取『差價』,而粉絲團成員絕大部分為正在念初中、高中甚至小學的學生。
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針對青少年追星問題,一些代表、委員提出了各種應對辦法。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女聯合會書記處書記張世平認為,明星花錢僱用『職業粉絲』,再由『職業粉絲』鼓動小粉絲去追星的行為缺乏公德,『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取締這種行為。社會的引導宣傳,不要把歌星、影星、明星捧得太高,要客觀地描述和評價。』
全國政協委員、共青團中央學校部部長李小豹曾長期從事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他說,如果被『組織』的小粉絲是未成年人,那麼,『即使小粉絲的行為都是自發自願的,考慮到未成年人不成熟的特性,真正有社會責任感的明星,是不應該鼓勵或者蓄意組織粉絲團來炒作自己的,否則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有權去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中國青年報記者專門就此諮詢了相關的法律專家。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助理研究員郭開元指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上述行為雖然不夠成犯罪,但未成年人享有發展權(其中包括受教育權),且發展權優先於未成年人社會參與權,『所以,如果未成年人因為追星不去上課,那就有問題了。』
『青少年追星是學生在文化傳播「泛娛樂化」和學校應試教育兩股拉力下誕生的產物。』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委員、江西師范大學文化研究所所長王東林說,現在一些選秀節目趣味低俗,一味地以互相逗笑、出丑來吸引觀眾眼球,拉動廣告收入,這類節目佔據了大部分的黃金時間段,『這種節目宣揚的是一種突然從平民到明星的「神話」,會誤導孩子,以為成名很容易。』
據百度與北京大學共同創立的中國人搜索行為研究中心一份名為《2007中國電視選秀節目研究》的報告稱,選秀節目觀眾群體具有年齡小、學歷低、學生比例高、女性比例高的特點;選秀節目的擁護者,以初中生和高中生群體為主。
全國政協委員、歌手韓紅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職業粉絲』最早是從一些選秀節目中產生的,明星為了炒作自己花錢僱『職業粉絲』的行為『太自私』,『明星應該以身作則,畢竟你已經是一個大家都關注的公眾人物,應該給喜歡你的孩子們作出榜樣,引導他們朝好的方向去發展。』
王東林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應加強對選秀類電視節目的監管,『能不能減少播放頻率,或者不要在黃金時間段播放』。
除了文化傳播的『泛娛樂化』,王東林認為,我國的應試教育體制也是青少年追星的一大誘因,『孩子上了一天學回來,心裡厭煩得不得了,孩子不喜歡學校,叛逆得嚴重點的就去外面追星。』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鹽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民進鹽城市委主委馬成志建議相關部委加強對中小學校體育課、勞動課、美術課、德育課程的監管力度,把素質教育真正落到實處,『學校的引導非常重要,你要讓孩子們有娛樂的地方,不能把他們關在教室裡死讀書。』
全國政協委員、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羅梅分管少先隊工作,她指出,針對目前青少年追星的現實情況,團組織正在嘗試通過樹立一些青少年所喜愛的、積極向上的、富有活力的明星典型,來加強對青少年的引導和教育工作,『如果挑選一些孩子們喜愛的明星,讓他們來給孩子做榜樣,告訴孩子們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這比我們大人單方面地灌輸要有用的多。』
羅梅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前不久剛剛召開的全國少工委五屆五次全委會上,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陸昊也就青少年追星問題談過一些看法並提出要求說,要發揮互聯網和新媒體的作用,通過兒歌、游戲等兒童感興趣的方式,借助一些形象健康的明星的影響力,來加強團組織對少年兒童的影響和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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