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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斷有讀者向本報反映,南運河北路、解放南路立交橋等一些道路和橋梁涵洞的路燈不亮,影響車輛人員通行。記者為此走訪了市路燈管理處,該處有關負責人做了如下答復。
按照原來的有關規定,本市市政道路兩側的路燈由市路燈管理處負責維護,立交橋上的路燈由市政道路部門管理,而鐵路涵洞、地道內的路燈由鐵路方面管理,由此造成在個別地段路燈出現故障時,群眾難以找到主管部門反映,因而耽誤了恢復照明的時間。為解決這一難題,在市有關部門的統一協調下,市路燈處、城投公司、濱海公司、管網公司、市政道橋處等單位達成一致,在不影響照明的前提下,將各類路燈統一交由路燈部門維護管理,對其中一些存在缺陷的路燈及配套供電設施,由相關部門制訂出確實有效的解決方案再移交。通過有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中山門立交橋、海津大橋等52座橋梁、總計2310盞路燈已劃歸路燈處統一管理。近期還將有大光明橋、保定橋等13座橋梁的路燈納入統一管理。市路燈管理處希望廣大市民在發現某些路燈不亮的時候,及時撥打『95598』熱線電話向他們反映,即使目前那部分路燈尚不歸他們管理,他們也將積極督辦,讓路燈早日恢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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