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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在采訪中發現,在電腦商城中出售的電子產品往往比在商場中的便宜,但消費者購買時卻被告知不予開具發票,若要發票還需多交幾十元至上百元。
要發票多交錢
日前,記者接到市民郭小姐的投訴稱,她在某電腦商城內一家品牌專賣店買了一款價格為3800元的筆記本電腦。等雙方商定好價格後,郭小姐要求商家開發票,卻被告知原先說好的價格是不含稅的價格,若需要開發票,還要多收100元。
記者隨後走訪一些電腦商家發現,索要發票難並非個案。在消費者沒有要求時,商家往往就不給開具發票,只有在消費者明確要求時纔會在多收稅款後給予發票。此外,記者還發現一些特價機、促銷機等有價格優惠的機型往往被商家宣傳為『不計成本銷售』,因為『無利潤可言』而不予開具發票。一位電子產品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要發票就要多交錢,已經成為了電子產品行業的普遍行為。
不要票維權難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商家除了不主動給消費者開具發票外,還以省錢為名勸誘消費者放棄索要發票。商家往往稱,品牌產品售後服務有保證,只要是正規廠家生產,不需要發票也享受保修服務。
但記者經過采訪發現,商家推說沒票也能保修,其實是避開『包退換』的環節。國家的三包規定是7日之內出現質量問題包退,15日之內出現質量問題包換,此外廠家還規定了保修年限,這些都是按發票上的日期計算的。如果沒有發票,廠家將以生產日期開始計算,而因為運輸和庫存的時間耽擱,產品在買賣時肯定超過前兩包的日期了。另外,保修期限要是從生產日期算,去掉庫存時間,產品的保修期也打了折扣。
市消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一定注意索要發票,纔能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且在發票上標明所購產品的名稱、型號、系列號、保修時間等相關資料,以備日後維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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