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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兩會期間,發達的媒體都會把會議的信息及時傳遞給公眾,會後,權威媒體都會發表《政府工作報告》等正式文本,在這種情況下,靠與會者個人以人際傳播的方式向公眾傳遞會議信息,其實已經沒有多大的必要了。
兩會一結束,代表委員們常說的一句話就是,『要把大會精神帶回去』。這是一句大家都很熟悉的表態性語言。
人大代表去北京開會,最重要的使命是要把人民的願望和訴求表達出來,也就是,要把老百姓想說的話『帶上去』。這纔是人大代表的重要政治使命。
憲法給了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人大代表首先是公民,除了享有這些公民權利之外,憲法賦予了人大代表這樣的權力: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人大開會期間……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對國務院或者國務院各部委、各委員會的質詢案。受質詢的機關必須負責答復。不僅如此,憲法還特別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人大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憲法為什麼賦予人大代表這麼大的權力,尤其是賦予人大代表『言論免責權』?就是為了保證人大代表把人民的意願『帶上去』。
人大代表既享有憲法賦予的代表權力,也享有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人大代表是否能把人民的意願『帶上去』,就要看代表權力和公民權利是否都使用充分了。具體說,就是看人大代表是否敢為人民利益說真話,是否為人民利益行使憲法權力。人大代表只有通過自己的言行,使憲法上的每一個文字都鮮活地站立起來,纔能實現憲法的精神,纔能不辜負人民的期待。
期待我們的人大代表能成為眼光最敏銳、最有洞察力的人,期待他們能深刻體察人民的喜怒哀樂,通過自己的政治實踐,把社會各階層的願望都『帶上去』,也期待著他們能成為中國政治生活中最活躍的人,能成為公共生活中最具人氣的意見領袖,通過自己的努力,推動中國的進步。然而稍有遺憾的是,我們仍然時常能聽到一些代表在兩會上自我表揚和互相表揚的聲音,以及對政府工作的一般性評價,或者對於某個問題的表態等等。
人民代表大會是集思廣益的地方,那麼民意集中的結果,勢必會形成法律、政策或決議等等,既然是要建設法治國家,這些結果都必須要以文本的形式布告全體國民。沒有哪個法治國家的法律、政策或決議,是以口耳相傳的方式向國民發布的,更沒有哪個法治國家,是靠口耳相傳的信息來進行社會治理的。有的國家,議會開會是完全向公眾開放的,只要你有時間又有興趣,進去隨便聽就是了,沒人阻止你。中國人大的會議雖然還沒開放到這個程度,但透明度也越來越高,每年兩會期間,發達的媒體都會把會議的信息及時傳遞給公眾,會後,權威媒體都會正式發表《政府工作報告》等正式文本,在這種情況下,靠與會者以人際傳播的方式向公眾傳遞會議信息,其實已經沒有多大的必要了。
『把大會精神帶回去』,只不過是多少年來的一種習慣性表達而已。事實上,把人民的意願『帶上去』,纔是人大代表最應該努力做好的事。(評論員張金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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