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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今年春節前夕,我愛人拿回來了一張海都海鮮大酒樓的價值1500元就餐消費卡。我想3月份在海都海鮮大酒樓一家人吃頓飯,而且我愛人還特地在年前到海都海鮮大酒樓問此種卡有沒有時間限制。酒樓前臺的小姐將我愛人帶到四樓的財務室後,財務室的其中一人表示,什麼時候用都可以。到了2月中旬,我便去預訂,可沒想到的是被告知此消費卡現已作廢,因為提前到大年三十時消費。當時我問他們為什麼不通知我們,他們表示那是建行的卡(因為這個活動是他們與建行聯合搞的活動,客戶的資料都在建行那裡),所以由建行負責。於是,我愛人又打電話向中國建行天津分行詢問。建行表示,他們只負責把錢打到酒樓,別的不管!幾天後,我和愛人第二次來到酒樓,而且提前與負責具體經辦的宋經理取得了聯系,准備面談。到了酒樓後,卻被前臺小姐擋了駕,於是我們又打電話聯系宋經理。她找了一位姓徐的經理接待了我們,但徐經理表示,你們既然提前找到酒樓諮詢過,能指出哪個人嗎?如果能指出我讓他包賠你們的損失。完全沒有要解決問題的誠意,而且顯得我們是無中生有。當時我就說:『我們只是想讓你們或建行分清責任,是誰的錯給我們道歉就行!』然後,徐經理表示要向宋經理匯報纔能給我們回復。當時,我們就留了聯系方式。到了3月初,徐經理給我們回電話還得讓我們找宋經理。我們就與宋經理通了電話再次表明了我們的意思。宋經理表示,建行只是留了一個電話,不太好聯系!我希望這個事情辦到什麼程度給我們一個回信,可這一等又是十天,兩頭都沒有信兒。一名消費者
附記 接到來信後,記者向消費者了解情況,消費者表示已向南開區消費者協會反映了上述問題。隨即記者向南開區消費者協會了解情況。該會有關負責同志經核實調解後回復本報說,建行天津分行表示當初贈卡時已口頭告知消費者就餐時間(大年三十),但消費者表示不知情,而且贈卡上也沒有約定明確時期,並且消費者曾經到過海都海鮮大酒樓詢問此事,得到酒店人員的回答是:隨時都可以訂餐。
南開區消費者協會認為,雙方可能在此過程中都有誤會,但卡上沒有明確消費時間,通常理解為消費者可任意選擇就餐時間,所以該會支持消費者的觀點,要求建行向消費者道歉。通過調解,建行向消費者道歉並表示承擔相關責任,消費者接受道歉,但並不接受任何形式補償。
記者采訪消費者,消費者表示,特別感謝南開消協的張衛國同志。因海都海鮮大酒樓地處和平區,但他就近到南開區消協反映了情況。南開區消協的張同志先是告知他應到和平區消協反映,後考慮為消費者提供便利,便義務幫他聯系海都海鮮大酒樓和建行,從中協調,使這件事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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