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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派遣海上自衛隊護衛艦赴索馬裡海域打擊海盜,日本政府13日下令根據《自衛隊法》采取海上警備行動。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政府將此作為《海盜對策法案》成立前的臨時措施,而鑒於海上警備行動原先設想以領海受到侵犯為前提,因此有意見批評此次海外派遣『鑽了法律空子』。另一方面新法案中擬放寬武器使用標准,有意見擔心『此舉恐成為海盜對策外也擴大武器使用的突破口』。
報道稱,日本此前僅兩次在朝鮮間諜船等事件中下令采取海上警備行動。該行動原為領海受侵犯時作出應對的『警察行動』,但原法條中未標明地理限制,政府為盡早派遣自衛隊不等新法出臺便下達了此次意料之外的命令。
自衛隊乾部表示『暫且以海上警備活動為名的構想存在疑問』。自衛隊內部對武器使用的限制心存懮慮。
由於海上警備行動適用《警察官職務執行法》,海上自衛隊僅限於在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情況下可向海盜船進行有殺傷力的射擊,並負有責任證明使用武器是否出於正當防衛。
海上自衛隊因使用武器受到種種束縛而心存顧慮:『何種程度纔算是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面對使用火箭炮的海盜使用武器時心存顧慮則自身性命攸關』,『若人質或海盜出現死傷者會被斥責為「太過分」』……防衛省將此類微妙的瞬間決斷全部扔給趕赴現場的自衛隊隊員,因此造成了種種不滿與困惑。
而另一方面,新法案的亮點在於放寬武器使用標准,允許對開槍示警之後仍繼續接近護航對象船只的海盜船只進行射擊。
政府解釋道『海盜不同於國家或同等級別的組織,對海盜使用武器有別於憲法禁止的在海外使用武力』,旨在以此回避違憲之嫌。
對此山口大學近現代政治史教授?纈厚敲響了警鍾,指出『可以隱約看出政府希望以應對海盜為先例,對自衛隊在海外的其他活動也放寬武器使用標准。應阻止此種漸進式的放寬進程』。
而眾參兩院『扭曲國會』導致新法能否通過的前景不明。防衛省乾部不安地表示『臨時的海上警備活動可能被常規化,而找不到結束的時機』。
400名隊員搭乘兩艦艇
當天下午,吳基地下屬第八護衛隊的『漣』號和『五月雨』號兩艘驅逐艦離開港口。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前往送行。兩艘驅逐艦各搭載兩架直昇機,包括海上自衛隊的特種部隊『特別警備隊』在內,共有約400名海上自衛隊隊員搭乘這兩艘艦艇。另外,8名擁有逮捕海盜等司法警察權限的海上保安廳官員也一同出海。
使用武器有限制
日艦在索馬裡海域的任務,僅限於保護懸掛日本國旗或搭載日籍人員的船只,在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情況下,纔可使用武器。然而,同在13日,日本內閣敲定『海盜應對法案』。日本多家媒體分析,一旦這一新法案提交立法機構並獲通過,日艦將獲得授權保護他國船只和人員,艦載人員也將獲權『不受限制地』使用武器。
暗中與中國較勁
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副教授梁雲翔說,護航索馬裡非日本的個別行為,但無疑,日本有打著國際合作的旗幟而顯示自己的大國地位的想法。作為島國的日本海上軍事力量並不弱,派艦索馬裡也暗含著跟中國競爭的意味。
- 『漣』號
排水量:6300噸(滿載)艦長:151米時速:30海裡(55.5公裡)
- 『五月雨』號
排水量:排水量5100噸(滿載)艦長:151米時速:30海裡(55.5公裡)
火力:兩艦均配備1個MK41型反潛導彈垂直發射系統、兩個90式艦對艦四聯裝導彈發射架、1門127毫米口徑艦炮、兩座三聯裝輕型魚雷發射管以及多挺12.7毫米口徑機槍。『五月雨』號還配備1個MK48型對空導彈發射系統。
●新聞背景
先前當後勤此次或作戰
二戰後,日本憲法禁止向海外派駐武裝力量。然而,自20世紀90年代起,日本逐步為自衛隊派出海外松綁。
先前,日本武裝力量在海外所執行任務限制在『非武力』范圍內。日本自衛隊員在伊拉克和阿富汗軍事行動中主要承擔加油、運輸和基建等後勤任務。
日本政府去年底著手制訂派艦索馬裡海域的計劃。日本國內輿論擔心,索馬裡海盜可能『迫使』自衛隊使用武力。但《讀賣新聞》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61%的受訪者支持派艦,27%的受訪者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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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應該改:中國所謂專家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