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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新報法律專家團揭秘消費陷阱
『贈餐』造成損害飯店也應賠償
餐飲篇
去飯店聚餐如今已成常事,但去飯店吃飯在享受服務時還存在著一些隱患,需要消費者加以防范。
日前,本市一家飯店在周年店慶的時候推出免費贈餐活動。誰知,王先生就餐後出現惡心、嘔吐、頭暈等癥狀,醫院診治為食物中毒,原因是飯店贈菜存在問題。王先生經搶救已脫險,但花費治療費10000多元。為此,王先生向飯店主張賠償治療費及誤工費,飯店方面卻稱飯菜系免費贈送,飯店並未因此盈利,故不予賠償。
王先生多次與飯店交涉未果,最終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因為飯店的行為是經營性質的,飯店與王先生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服務合同關系,飯店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律師提醒:
餐飲消費維權有門道
天津易道律師事務所喬婷律師提醒消費者在飯店消費要多個心眼:第一,盡量選擇衛生條件較好、服務正規的飯店就餐。第二,結賬時一定要看賬單,遇到不合理收費應馬上向物價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第三,就餐後要向飯店索要發票,以便於證據的保存。第四,一旦出現問題,應及時向衛生監督機構投訴舉報。因為衛生監督機構有關食物中毒調查處理結果是民事訴訟過程中申請賠償的重要證據。
另外,不少飯店為顧客提供代金券,但當顧客出示代金券時,店方會以這種券只能在一天中的某個時段使用、這種券只對某些特價菜有用等理由搪塞,並以印好的『使用規則如有改動,恕不提前通知』、『本券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等字眼作為依據。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消費者可就代金券金額范圍內拒絕付款。有的飯店在消費者入座後,服務員會送上杯盤、濕紙巾或者打火機等。這些東西飯店如果要收費,則必須予以明示。如果事先不告知消費者,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這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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