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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小姐目前在某知名購物網站上買了一款學習機,對方承諾可以『全國聯保』,可貨到珠海後卻發現,『全國聯保』根本無法實現,學習機萬一出了質量問題,在珠海根本無法維修,如果找網絡經銷商維修,運費還得由趙小姐支付,趙小姐感覺自己上當了。(《珠江晚報》3月15日)
或許有人會說,網上購物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如今畢竟沒有完全被納入監管,更沒有法律的明文規定。一旦『網購』出現了糾紛與問題,至少暫時只能由消費者自己承擔了。具體到趙小姐所購『全國聯保』學習機,到貨後纔發現,『全國聯保』的貨,珠海當地卻保不了,當然很難追究賣家,多半只能自認損失。事實上,類似『網上銷售時』承諾得很好好美,『網下拿貨時』卻全然兩碼事,當初的承諾盡成空頭支票的事情,相信有過網上購物經歷的市民都曾經歷。那麼,莫非『網購』上當,只能消費者認栽不成?
現實中,由於網上購物的價格優勢與便利性,網購正在取代商店購物成為越來越多消費者的購物方式,網上銷售佔全國商業銷售的比例也不斷提高並還將繼續上昇,然而,網上商家對於消費者的不可見性與異地性,往往讓維權顯得更為艱難甚至不可能。不過,假如讓網購繼續游離於監管與法律之外,假如『網購』上當只能消費者認栽的話,不僅將是對不法商販網上行騙的縱容與鼓勵,更是對消費者權益的無視與嚴重傷害。不難設想的是,假如『網購』的忽悠不能受到應有的懲罰,假如『網購』消費者的權益不能得到有效及時的保障的話,『網上購物』這一本該前途無限的商業行銷模式恐怕也終將毀於誠信和規則的缺失。(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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