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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008年11月,青島一女教師僱傭自己教過的學生赴深圳殺情敵,不料行凶者錯將一無辜女子撞致重度昏迷。目前,涉嫌故意殺人的6人被警方抓獲,並由檢察院報送審查起訴。
張某39歲,在青島一所職業學校任職。她的男友到深圳打工後,與一李姓女子發生關系,並生育孩子。張某獲知後難以接受,產生了除掉李某的念頭。2008年11月,張某找到曾經的學生石某(20歲)商量,決定由石某找人到深圳將李某綁架後投入河中淹死。張某付給石某先期酬金37000元,並承諾事成後再給予酬金。
11月29日,石某等4人租車來到深圳福田。張某後又打算開車直接撞死李某,制造交通事故。12月5日6時許,石某等4人開車,將一步行女子錯認為李某,加速撞去。發現認錯人後,4人逃跑。傷者被送醫搶救,至今仍昏迷,隨時有生命危險。
案發後,警方通過事故附近路段錄像發現,存在明顯故意行為。12月6日,石某等3人在深圳落網。今年2月,警方赴青島將張某等3人抓獲。深圳福田區檢察院認為,張某等6人涉嫌故意殺人罪,目前已經被報送青島市檢察院審查,即將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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