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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茅於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廉租房應該是沒有廁所的,只有公共廁所,這樣的房子有錢人纔不喜歡。』他事後還解釋,自己的觀點絕不是在『為富人說話』,恰恰是出於對社會上最困難人群的關心。(《信息時報》3月19日)
什麼是社會保障?社會保障就是讓社會最底層的人也能滿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什麼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吃喝拉撒少不了吧。如果說,廉租房不設廁所,什麼時候都得去擠公廁,這能叫滿足了基本生活需求嗎。難道,有些人所理解的基本生活,僅僅是不餓死不凍死?
國家推出廉租房措施,本意是給社會所有成員最起碼的尊嚴,這也是政府責任中應有之義。然而,就是這樣的政府義務,有些地方政府也總是表現不出熱情,多年來廉租房建設行動遲緩。2006年,建設部通報,全國有145城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而當年512個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城市,廉租房投入只佔當年房地產投資的0.36%。這兩年,在中央政府的強力推動下,廉租房建設纔有了一些起色。廉租房盡管面積很小,設施簡陋,但能給窮人『住得上房子』的起碼尊嚴。可茅於軾卻提出不配給這種房子最起碼的要件,這是對窮人尊嚴的剝奪。
不錯,在以往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上,的確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開寶馬的人住經濟適用房,高收入者佔住廉租房等。這些問題的出現,首先是富人的問題。而保障性住房分配上的不公,與有關政府部門的責任不到位有關。那些不仁的富人能得逞,國家制度上有漏洞,執行上有貓膩兒。但這些問題,都可以通過改進措施,嚴格監管,加大對營私舞弊者的處罰力度而解決。現在科技手段很完備,實名制等制度措施已經實行,要搞清申請者有多少財產收入,只要執行者認真負責,其實都不難做到。
所以,要防止富人投機住廉租房,辦法有也不難。更重要的是,辦法只能針對那些不仁富人,針對以權謀私的當權者,完全用不著為難窮人。家裡不設廁所,不知茅於軾是否有過這樣的生活體驗。深夜如廁,需要開門鎖門,穿廊過道;趕早高峰,需要排隊等候,忍急受熬。我們好不容易能給那些窮人一些幫助,為什麼偏偏要讓他們過得不舒服?而且,真這樣做,能防止富人不佔廉租房嗎,如果富人能得手,他們同樣可以把他們瞧不上眼的廉租房拿來後轉手獲利呀。
防止富人佔窮人的便宜,就要讓窮人的東西差得沒人要,這是什麼邏輯?按照這種邏輯,百姓為了不遭偷盜搶劫,就得窮一點,女孩子為了不遭流氓侵害,就要長得丑一點──這是不是很荒唐?
茅於軾聲稱他也是為窮人考慮。但是身為經濟學家,要真為解決窮人的問題計,就要提出一些有學術含量和思想創意的辦法,像廉租房不設廁所之類的餿主意,除了招致一片罵聲,還有什麼價值呢? (謝昱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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