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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連審員工『監守自盜』案
損失過百萬家賊鬧的
本廠員工利用職務便利,偷得『芬必得』膠囊半成品55公斤,價值5.8萬餘元;皇冠、銳志汽車安全氣囊180多個,價值136萬元,日前本市東麗法院連審兩起『監守自盜』案。
藥物半成品偷了55公斤
小紅曾經是本市一家勞務公司派往中美史克天津制藥公司的操作工,負責『芬必得』膠囊的裝囊工作。去年3月至6月間,她利用工作便利,多次從公司竊取半成品藥物——『芬必得』膠囊55公斤,價值5.8萬餘元,並藏匿在自己的住處。後來小紅托自己的男友小海准備銷贓,小海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贓物的情況下答應了女友。
東麗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紅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3萬元;而小海的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並處罰金5000元。
汽車安全氣囊順走180多個
小濤和小明在本市豐田合成二廠工作,而小超等人在該公司一廠工作。2006年夏天,小濤與一個自稱經營汽配的東北男子相識,這名男子對他講:『你們廠裡要是能弄出什麼東西就聯系我,我能收。』
小濤告訴小明:『我認識一個乾汽配的,你們要是能弄出廠裡的東西,我可以賣出去。』隨後又聯系了小超等人。自2006年8月至11月,小超等人利用在一廠工作的便利,將該廠生產的皇冠汽車駕駛座用、副駕駛座用和腿部用安全氣囊共122個;銳志汽車駕駛座用安全氣囊30個、副駕駛座用安全氣囊25個、腿部用安全氣囊10個,總價值136萬餘元,轉給小濤銷贓後瓜分。
東麗法院認為,小濤在得知廠裡的產品有銷路的情況下對小明講:『若能弄出廠裡的東西,他能賣出去。』這一行為具有預謀盜竊的意思表示。因此認定小濤構成盜竊罪,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萬元。 (案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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