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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20日公布了《鋼鐵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這份規劃是今後三年我國鋼鐵產業綜合性應對措施的行動方案。
《規劃》指出,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鋼鐵產業快速發展,但是,鋼鐵產業長期粗放發展積累的矛盾日益突出。《規劃》明確指出了鋼鐵業發展存在的五大問題:盲目投資嚴重,創新能力不強,產業布局不合理,產業集中度低,資源控制力弱,流通秩序混亂。
針對當前鋼鐵業發展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規劃》提出,要以控制總量、淘汰落後、企業重組、技術改造、優化布局為重點,著力推動鋼鐵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昇級,切實增強企業素質和國際競爭力,加快鋼鐵產業由大到強的轉變。
《規劃》提出了鋼鐵業調整振興的五條基本原則,即應對危機與振興產業相結合,控制總量與優化布局相結合,自主創新與技術改造相結合,企業重組與體制創新相結合,內需為主與全球配置相結合。
《規劃》明確提出,力爭在2009年遏制鋼鐵產業下滑勢頭,保持總體穩定。到2011年,鋼鐵產業粗放發展方式得到明顯轉變,技術水平、創新能力再上新臺階,綜合競爭力顯著提高,支柱產業地位得到鞏固和加強,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規劃》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著力做好以下八個方面工作。(一)保持國內市場穩定,改善出口環境。(二)嚴格控制鋼鐵總量,加快淘汰落後。(三)促進企業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四)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推動技術進步。(五)優化鋼鐵產業布局,統籌協調發展。(六)調整鋼材品種結構,提高產品質量。(七)保持進口鐵礦石資源穩定,整頓市場秩序。(八)開發國內外兩種資源,保障產業安全。
《規劃》還提出了十二條具體的政策措施,包括調整部分產品的進出口稅率、實施公平貿易政策、加大技術進步及技術改造投入、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完善企業重組政策、適時修訂鋼鐵產業政策、提高建築工程用鋼標准、實現鋼鐵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繼續實施有保有壓的融資政策、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建立產業信息披露制度、發揮行業協(商)會作用等。
《規劃》要求,各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訂具體落實方案,確保取得實效。有關部門要認真開展實施《規劃》的中後期評價工作,及時提出評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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