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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作出二審裁定,依法維持一審對張玉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對耿金平以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判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宣判: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維持原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庭審理第二審死刑案件的規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6日依法分別開庭審理了耿金平案和張玉軍案。庭審中,上訴人張玉軍、耿金平及其辯護人依法行使了辯護權。合議庭評議後,依法對張玉軍案和耿金平案進行了當庭宣判。對張玉軍、耿金平維持原判死刑的裁定,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受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6日對田文華案和高俊傑案進行二審宣判。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全案駁回三鹿集團田文華等人的上訴,維持一審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田文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468.7411萬元的判決;核准了原審對高俊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
據介紹,以26日的二審公開審理為標志,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已近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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