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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從工商局部門獲悉,《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從明天起正式實施。根據規定,個體工商戶名稱後綴可以選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字樣,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字樣。
根據管理辦法,經營者姓名可以作為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使用。如果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向同一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相同個體工商戶名稱的,登記機關將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應當由申請人或申請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經營者的身份證明;如果是經營者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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