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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家醫院制度引發女職工上網報料,職能部門稱醫院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近日,有網友報料稱,成都武侯區第三人民醫院的女職工如果想懷孕,必須先經院方批准,否則難以享受相關福利待遇。昨日,記者在該醫院調查時,多名女員工證實了該規則的存在,而且該醫院還在工作制度中寫明:『經批准方可懷孕』。對此,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政策法規處負責人認為,醫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武侯區勞動局監察科科長胡趙華說,女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網友報料女職工懷孕要排隊
『我是武侯區第三人民醫院的女職工,我們醫院的女職工懷孕需要排隊。如果沒有經過醫院允許,擅自懷孕,將享受不到相關福利待遇,最近就有幾名女護士因懷孕辭職……』近日,這則帖子出現在大成網。
發帖人說,幾年前,她與丈夫結婚後准備生小孩,並領取了生育證。可一位要好的小姐妹提醒她,懷孕之前最好向醫院打個報告。看了院方規章制度中的相關條款,她打消了立即生子的念頭。苦苦等待了3年之後,她向醫院提出了懷孕申請。又排了兩年,終於領到了指標。『盡管如此,我還得再等幾年纔能懷孕,那時就年紀不小了,真有點擔心寶寶的健康。』
記者調查有護士為保胎辭職
昨日上午11時許,醫院某科室護士站裡,一名腆著肚皮的護士正忙前忙後為患者辦理入院手續。『很幸運,我肚子裡的寶寶是計劃內的。』她說,由於提前幾年排了隊,她的懷孕沒有後顧之懮。
可大多數人卻沒有這位護士幸運。記者了解到,一名女員工排了幾年,總算排到了指標,本指望像其他有指標的姐妹們那樣輕松待產,哪知道她懷孕的日期比批准日期提前了1個月。為此,她付出了辭職的代價。
『當護士很辛苦,心理壓力也大。』一名護士說,最近某科有兩名『不聽話』的護士懷孕,照常三班倒,夜班也沒人頂。考慮到懷孕頭三個月很關鍵,擔心流產的一名護士含淚打
了辭職報告,回家待產,『如果醫院體恤處於孕期的職工,把崗位適當調整,相信她倆不會辭職。』
奇怪制度『經批准方可懷孕』
在一份醫院2006年修訂的工作制度中,有關產假的部分明確寫著:『職工生育必須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且持有准生證後,向醫院寫出書面申請生育計劃,經批准方可懷孕,否則產後休假視為事假處理。』
兒科護士長認為,醫院裡的女職工比較多,如果大家在同一時段懷孕,工作將會很難開展。『我們醫院的管理比較人性化,有些女員工懷孕後辭了職。休完產假後,又重新回到了工作崗位。』
一些到了最佳生育年齡的女員工則認為,醫院的規定不合理。一位產後回歸醫院的女員工講,她確實經過單位招聘,回到了工作崗位,但之前在醫院的工齡被清零,還和同批進來的新員工一樣面臨見習期。
院領導說表現好了再生娃娃
記者就此向醫院行政副院長曹麗輝求證時,她矢口否認有這個規定。當記者出示了醫院的工作制度復印件時,曹麗輝說這是醫院內部的事情。
對此,醫院另一名檀姓院長解釋,有些女員工剛懷起,就想休假,動不動就休7至8個月,任何單位都『來不起』。懷孕後不能正常工作,就只能辭職,等生完孩子後再回來上班。『好多事業單位都這樣操作。』檀院長說,女職工不可能剛上崗就要懷孕生子,要先在單位好好表現,表現好了再生娃娃。
職能部門醫院規定無法可依
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政策法規處負責人說,只要公民達到法定的婚育年齡,第一胎可以自主生育,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醫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建議生育權利受損的女職工用法律武器討回公道。
武侯區勞動局勞動監察科科長胡趙華說,每年都會遇到類似投訴。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應受特殊保護,不能被辭退。如果單位有違規和違法的地方,女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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