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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歐洲《星島日報》報道,為解決堆積的數十萬難民申請,英國政府2007年推出『五年遺案』(LegacyProgramme)計劃,一時間被眾多非法移民視為大赦,而不少華人律師也紛紛刊登廣告,呼吁所有非法移民積極申請。但柏嘉律師事務所(Pragash & Mckenzie)律師何頌雅(HosannaHo)提醒,只有2007年4月前提出難民申請或上訴,而內政部至今仍未審批的人,纔有較高機率通過五年遺案獲得居英權。
由倫敦基督教華人循道會福音勞工事工(福勞)組織的五年遺案講座上,何頌雅強調,五年遺案只適用於2007年4月前提出的機類申請,成功機率又因種類和個案情況有所不同。
她補充:『雖然內政部文件指出,其一,2007年4月前提出難民申請,至今未決;其二,4月前難民被拒繼而提出上訴,至今未決;其三,在英生活很久,且組織家庭生兒育女,或已有自己生意者,難民申請和上訴都被拒;其四,重新提出難民申請等人,都有資格申請五年遺案,但只有前兩類申請的通過機率較高。』
何頌雅強調:『內政部此舉並非大赦,而是英國內政部為在2011年解決堆積未決的45萬件的難民申請,所出臺的折衷做法。但某些律師因生意原因,未向其客戶解釋後兩類申請的成功機率其實不高。』
她又指出,在重新提出難民申請時,最好是在原來理由的基礎上補充新的理由。完全推翻或棄用之前理由,或會令內政部感覺被愚弄,反而不利於申請。
她表示,申請表寄出後不必著急追問結果,因為內政部早在指引中寫明,只有申請人對英國公眾利益有影響,如恐怖分子;有自殺傾向;國內支系親屬重病或亡故;福利申領者;或等候期極長,內政部纔可能盡快處理其申請,『但加快程序並不代表申請一定能通過』。
准時報到有助提高申請通過率約三十名包括難民、已申請難民但未有結果、難民被拒、逾期拘留且未申請難民的華人參加了當天的講座。
何頌雅呼吁大家要依指引,准時向警方報到,因為『良好的報到記錄與沒有案底一樣,是好市民的證據,有助提高難民、五年遺案、14年居留換永居等各種申請的成功率。』
她最後提醒所有需要找律師的華人,應先向英國律師公會查詢委托律師是否具有注冊律師資格。『只要通過簡單的考試就能獲得OSIC資格,這不表示就是注冊律師。想申請五年遺案的人士,可首先前往郵局買10鎊郵政匯票(PostalOrder)要求內政部將其檔案退回,找懂英文的朋友讀一遍檔案,再判斷是否進一步找合格律師提出五年遺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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