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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南昌投資億元客運站因部門利益閑置3年 |
投資上億元的南昌市『民心工程』昌南汽車客運站自2006年竣工啟用以來,遭閑置達3年之久。原因是南昌市交通局以『運力飽和』等為理由,阻止不在自己旗下,又可能從自己這裡分流線路的昌南客運站經營。
直評——需搬掉官場釘子戶 |
投資上億元的民心工程——南昌市昌南汽車客運站,竣工啟用3年來,由於南昌市交通局為保護自己的部門利益而從中作梗,幾乎處於荒廢狀態。
南昌市交通局負責人說,班線外遷和車站搬遷的確是城市交通發展的趨勢,但市裡要求年內搬遷操作難度很大,解決這一問題快則3年慢則5年。這口氣,十足一副官場釘子戶的腔調。
一方面是城市交通擁堵百姓行路難,一方面是交通局頂著不辦維護自身利益。人民政府給了南昌交通局權力,交通局用來漠視大眾百姓的需求。如此怪相,說穿了就是一個字——錢。在南昌交通局眼裡,上億元的民
心工程投資不是錢,因為這錢與他交通局無關。而交通局旗下的運輸部門掙的錢纔叫錢,因為只有這錢纔是他自己的錢。
上億元的民心工程不能打動交通局,權力在他們手上不是為民服務的,是為自己部門利益服務的。政府部門的職能在他們手上不屬於社會,而是體現一種權力的存在:可以傲視民生,傲視與它的利益相犯衝的一切。
這是一種權力的驕奢,它集中體現了某些政府職能部門幾十年來養成的對於民心的傲慢姿態。當權力成為不能順應民心民意的官場釘子戶,這樣的部門,這樣的負責人,百姓納稅養他們乾嗎?文/劉雪松
辨析——億元客運站閑置,體制之弊發人深省 |
投資上億元的南昌市昌南汽車客運站,是江西省規模最大的汽車客運站,也是分流進入南昌市區車輛、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樞紐工程。然而,自2006年竣工啟用以來,這一『民心工程』卻遭閑置達3年之久。(4月12日新華網)
一邊是大量長途客車湧入市區,城市交通日益擁堵;一邊卻是花非費1億元的交通分流客運站棄而不用。主要原因在於,位於市區客源充盈的客運站屬交通系統管轄,而被門可羅雀的昌南客運站卻是南昌市公交公司旗下企業,歸市政系統管理。上面的管的『爸爸』不同,『兒子』的待遇就不一樣,其中暴露出的交通管理體制之弊發人深省。
車輛線路牌是客車行駛的通行證,不論你車輛再高檔,價格再便宜,服務質量再好,沒有線路牌也寸步難行。有了線路牌此條線路就是我的地盤,我作主,車價要漲要落在物價核定范圍內自由的行走,如:春節、節假日運輸高峰時等,只要有漲價的機會,一刻也不會放過,乘客坐也得坐,不坐也得坐,弄得你一點也沒辦法。
擁有了線路牌就等於開闢了條生財道,這線路不僅決定著車輛的前途,也關系到個人和部門的『錢途』,因而有些人想方設法,削尖腦袋去攻下線路牌。有的不惜托關系,花上幾萬元,有的線路好的牌出上了幾十萬也在所不惜。一些線路牌表面上也實行投標招標,但是都是內部的人定事,暗箱操作防不勝防。
路牌是緊缺資源,每條線路都有一定的核定數,給了這個就不能給那個,給了那個同樣也不能給那個,一個是自己的屬下,一個是外屬,內屬的客運站擁擠不堪,外屬的的客運站寬敞宏偉,屬下橕得半死,外屬餓得飢腸轆轆,但絲毫也改換不了管理者的決策。縱然,你就是上面發令,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建議,也有千般理由作托詞。本系統最高指揮機關不發令,你奈我何。
一個市交通局的權力真可謂大,可以置億元的投入與不顧,可以把市內道路擁堵與不見,可以將來自各方的指責充耳不聞,此種『頑強』來自何處,歸根結底來自於體制,此種體制保護了本部門的利益,此種線路確定的權力可以無視他方。從億元投資的新客運站停擺可見一斑。
要使億萬元的新客站發揮作用,要使客車進得來,流得動,這就得從體制上進行改革,削減一些部門的權力,打破部門壟斷,進行必要的約束。文/羅瑞明
求是——民心工程在利益斗毆中變臉 |
據說,昌南汽車客運站的後臺『老板』是南昌市公交公司。作為市內公交的管理部門,竟然將觸角延伸到交通局的長途客運上,從交通局口中分肉吃,這無疑是觸犯了交通局的利益,被『刁難』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於是,為了經濟利益,政府部門以及行業的壟斷企業,各自拿著權力大棒『群毆』得頭破血流,這不僅諷刺了當地交通局的不作為,挖苦了當地公交公司的『紅眼病』,也暴露了地方政府管理中的無序和無能。
老百姓本來是要為民心工程叫好的,可結果卻讓他們感到無比的擔懮和無奈。他們不理解的是,昌南汽車客運站『撕扯』的雙方,只要
以人民的利益為重,何至於上億元的工程成了『標本』,成了擺設?
放眼全國,昌南汽車客運站在『神仙打架』裡成了替死鬼的新聞並非個例。
筆者認為,改變這種局面的關鍵,除了政策性的組合和重組外,更重要的是嚴格監督相關部門獲取利益的渠道,打擊官商一體的暗箱操作。只有這樣,相關部門纔會乖乖地從經濟浪潮中恢復『真身』,纔能還原『民心工程』的真意。
目前國家實施的『大部委』制、『大交通』制的做法,則可以有效推進政府事務綜合管理與協調,消除體制弊端,優化資源配置。我們期待著相應的解決辦法也將逐漸走上軌道。文/傅萬夫
部門的『不作為』應該視為『以權謀私』 |
【網友IP:221.200.★.★】:部門的『不作為』應該視為『以權謀私』
【網友IP:115.152.★.★】:三年了,我來南昌就三年,明年就走了
【網友IP:113.194.★.★】:昌南站是公交公司以建公交車停車場名義建設的——因為,南昌公交車晚間在南昌市的城市道路上停放,大量佔用道路資源,南昌市為了疏通城市道路,同意南昌公交公司在遠離市區的地方建立公交停車場,用於晚點停發停駛的公交車。但沒想到,公交公司因為還經營著洪城客運站(文中絕口沒提),看到長途客運有利可圖,就私改規劃,未經任何交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在這之前,交通部、江西省批准的江西省、南昌市交通樞紐規范早已發布正式實施了),通過銀行貸款搞了這麼個工程。因為是擅自主張,故,公交公司就采取很多方式來蒙蔽政府,通過收買某些人來造勢,但市民不買賬,你自己經營的公交系統都無法保證人們能順利乘車到達該站,誰又願意花錢買罪受,勞力費神、精疲力竭地趕到這麼大老遠的地方去乘車了。
而其,這個車站並不是很宏偉,規模也不是很大,遠離市區,地處偏僻,地是政府無償劃撥——建設公交停車場,真的要化一個億嗎?嚴重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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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內汽車站遷出中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