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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雲香
近日,一則『《規范漢字表》即將出爐』的消息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專家還表示,該字表一經公布,我國新生兒的取名用字必須從中選取,亂取名、取怪名的現象將得到遏制。中國語言學會副會長王寧表示,人名用字也是社會用字的一部分,必須要符合漢字使用的規范,這樣纔是真正的保障姓名權。(4月13日《羊城晚報》)
一部新的《規范漢字表》雖然掀起了陣陣波濤,但是新生兒起名限制生僻字到底誰說了算?畢竟,《規范漢字表》的爭議由來已久,有些學術問題至今仍懸而未決。比方說有些未納入新的《規范漢字表》,但可以從電腦鍵盤敲出來,這是否意味著生僻字?之所以限制生僻字,主要是姓名中的生僻字給證件制發帶來諸多問題,故而纔立法解決。
在筆者看來,新生兒起名字應該享有充分的自由,如果字典裡有的漢字,就應該允許使用在姓名中。但是,中國文化源遠流長,如果家長希望自己孩子的名字有歷史感,而使用甲骨文等已經不使用的漢字也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新華字典、辭海、辭書裡有的漢字,而限制新生兒在姓名中使用,我認為是不合適的。因為這些漢字是在計算機的漢字庫裡就應該有,不應該限制新生兒使用。
應該看到,新生兒起名限制生僻字的核心問題是生僻字的尺度問題,亦即到底誰說了算?筆者覺得,新生兒起名限制生僻字,應該明確生僻字的度量,公布一個尺度,生僻字到底以什麼為限。只有明確了尺度,纔能避免實際操作中新生兒起名發生無謂的爭議。一邊是公安部起草姓名條例,一邊是國家語委出臺新的《規范漢字表》,到底是以哪一方作為新生兒起名的准則,這點我認為很有必要厘清。
如果說新生兒起名將須從規范漢字表選取避免生僻字,這跟公安部起草的姓名條例會不會有出入,譬如,規范漢字表中出現的姓名,但在公安部起草的姓名條例中卻找不到,是否能順利通過?畢竟,我們日常辦理的身份證和戶口薄都是要跟公安機關打交道的,新生兒起名獲取了規范漢字表的通行證,不代表就通過公安部核定的姓名條例。
為此,筆者建議國家語委跟公安部有必要進一步溝通,為新生兒起名限制生僻字作出一個權威的回應。新生兒作為新一代公民,他們總不能在不斷變換姓名中成長並承受煩惱吧?既然新生兒起名推上了立法層面,就該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姓名條例,該用的字體有哪些,不該用的生僻字有哪些,只有將這些條條框框羅列清楚,新生兒起名限制生僻字纔能避免『劍走偏鋒』,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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