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天津市河東檢察院受理了一起在校學生盜竊手機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因自己的手機被盜轉而竊取他人手機,終被判刑。
2008年7月的一天夜裡,還是在校學生的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河東區一網吧內通宵上網,由於過度疲勞,他趴在電腦前睡著,不料醒來之後卻發現自己的手機以及隨身攜帶的幾百元現金都不翼而飛。王某某在附近幾個網吧內尋找未果,心裡十分著急,情急之下竟萌生了一個荒唐的念頭:別人拿我的手機,我就拿別人的手機。
接下來,王某某分別於同年7月25日和26日凌晨在附近的兩個網吧內趁被害人熟睡之機,盜竊了一部三星手機和一部諾基亞手機。被害人發現後告知網吧管理員,管理員在查看錄像時發現了王某某,當其再次來到首次盜竊的網吧時,當即被管理員認出,隨即報警。日前,河東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通訊員劉鈺 楊學昊)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