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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殘聯獲悉,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本市將於今年起實施多項獎勵政策,對於用人單位新招收持證殘疾人大學生、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個體殘疾人工商戶吸納殘疾人等給予補貼,提高殘疾人就業比例。
招應屆殘疾大學生補貼6000元
據了解,按照最新公布的《對用人單位新招用殘疾人就業給予補貼的辦法》,對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按規定完成『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後,再新招用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法定勞動年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並符合訂立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等條件,可以獲得一次性補貼。
其中,用人單位每新招用一名應屆殘疾人大學生可獲6000元補貼,每新招用一名往屆但無就業經歷的殘疾人大學生可獲5000元補貼;為鼓勵招用參加『長江高科技助殘就業』項目培訓的殘疾人,用人單位每新招用一名高、中端培訓結業殘疾人學員,並安排到培訓專業相應高科技崗位,可獲4000元補貼,每新招用一名低端培訓結業殘疾人學員,並安排到培訓專業相應崗位可獲3000元補貼。此外,用人單位每新招用除以上情況之外的一名殘疾人,可獲2000元補貼。
據介紹,用人單位與殘疾人續訂、變更勞動合同或招用本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不足12個月的殘疾人,不在補貼范圍之內。
超比例安置殘疾人補貼翻一番
為鼓勵用人單位提供更多適合殘疾人就業崗位,本市通過修改《關於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按超比例人數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方式給予獎勵的辦法》,對實際招收殘疾人就業人數超過規定比例(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的用人單位,可對超比例人數以基本養老保險補貼的方式給予獎勵,獎勵金額較以往提高一倍。
據了解,按本市對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率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單位,將按核定的補貼獎勵人數、市勞動局公布的當年度單位和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最低標准,對於單位應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20%),將給予全額獎勵。以後根據勞動部門公布的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標准,繳費基數將進行相應調整。
擴大補貼鼓勵殘疾人招殘疾人
據介紹,為鼓勵和扶持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個體經濟組織吸納殘疾人,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幫助殘疾人就近就便就業,本市制定《關於對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適當補貼的辦法》,將通過擴大補貼范圍、增加補貼險種、提高補貼標准,提高殘疾人的社會保障水平。
對於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個體經濟組織,為招用的殘疾人,在2009年1月1日以後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在符合審核標准後,可申請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補貼。包括:按市勞動局公布的當年城鎮個體工商戶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最低標准繳費金額的50%,對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補貼;按市勞動局公布的當年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繳費金額的50%,對基本醫療保險費給予補貼;按市勞動局公布的當年單位和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最低標准繳費金額的50%,對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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