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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當日,湖北隨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殺人案在隨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公開審理,合議庭11時45分當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月4日晚,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發生一起特大凶殺案,熊振林殺死8人後潛逃。 |
今年1月4日,熊振林在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連殺8人,後逃往武漢、海南等地。
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漢被警方抓獲。
2月9日,隨州市中院開庭審理,判處熊振林死刑。
3月3日,湖北省高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覈准並簽發死刑執行命令。
4月13日,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死刑執行命令。
4月16日,熊振林被執行槍決,結束了罪惡的生命。
昨日,隨着一聲槍響,殺人惡魔熊振林結束了罪惡的生命。隨州市檢察院隨後發佈新聞通稿證實,熊振林特大殺人案已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當天上午熊振林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昨日上午7時整,法警將熊振林提出看守所,宣讀了死刑執行令。據檢方透露,當問及熊振林有無遺言時,熊振林“老調重彈”,將庭審時的辯解重複了一次。熊振林稱,自己本質不壞,不是殺人惡魔,殺人是因爲自己“內心很苦”。
事實上,熊振林被稱作殺人惡魔實不爲過。他在15個小時內連殺8人,其中有長期爲他打工的僱工,有聾啞人,也有上門來賣廢品的村婦,還有他多年的情人,甚至有2歲的嬰兒。熊振林每殺一個人,都要認真確認對方是否死亡,一有懷疑就再用漁叉刺胸、用斧頭砸頭,即使對2歲嬰兒也不例外。
法警在宣讀完死刑執行令後,熊振林稱,自己做的事自己願意承擔責任,沒有太多的遺憾。此前在看守所中,他寫了一封給律師和記者的《申請書》。1月29日,他又接連寫了兩封《悔過書》,請求給他一次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