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日中午,湖北隨州特大故意殺人案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當庭未提出上訴。
此前據媒體報道,2009年1月4日早晨5時許,熊振林讓僱工王某、龍某來吃早飯。熊振林喝了1斤白酒,7時許,他用凶器將王某和龍某砸死。約7時30分,熊振林以清理廢品為由,將同村婦女丁某騙至廚房將其錘殺。8時30分許,熊振林以請吃早飯為由騙來僱工張某,將其錘殺。9時30分許,熊振林以僱請清理廢品為名請來婦女徐某,將其殺死在廚房。下午2時許,熊振林為掩蓋罪行,將村民闔某殺害。5日凌晨零時許,熊振林先後殺死女友朱某及其2歲的孫子。
案發後,熊振林倉皇出逃,他先後前往往海口,三亞,湛江,最後又返回武漢。1月11日上午8時許,在辦假身份證時被群眾認出。10時許,被民警抓獲。至此湖北隨州特大殺人案告破。
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當日,湖北隨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殺人案在隨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公開審理,合議庭11時45分當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月4日晚,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發生一起特大凶殺案,熊振林殺死8人後潛逃。
2月9日拍攝的法庭公開審理現場。
2月9日,公開審理後,熊振林被押解出法庭。
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
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
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
2月9日,公訴人展示的熊振林殺人現場示意圖。
2月9日,公訴人展示的熊振林殺人現場示意圖。
2月9日,公訴人在展示熊振林殺人凶器。
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
熊振林寫的悔過書(2月9日攝)。
2月9日,記者在采訪受害人家屬。
◇檢察機關的起訴書—— |
被告人熊振林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點擊觀看全文】
◇殺人狂魔熊振林—— |
『老四殺了朱德清祖孫兩代人,我最對不起他們。』
『我其實是一個本性並不壞的人,只是因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擊、生意失敗,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壞事,給別人的家庭帶來了傷害,我深表後悔和自責!深表歉意並願意積極賠償!』
『我這個人聰明、善良,頭腦靈活,吃苦耐勞,而且年輕力壯,懇求黨和政府給我一個生的機會。我會加倍努力,回報社會,多做一些對國家和社會有益的事。』
『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責和歉意!黨和政府如果能給我一個生的機會,讓我在勞動中自責,在汗水中靈魂受到鞭打,心靈得到洗禮,獲得重生,我感恩不盡!』
熊振林在看守所中,他寫了一封給律師和記者的《申請書》。1月29日,他又接連寫了兩封《悔過書》。《申請書》寫道:
1、事發時被告喝了過量的酒,有刑警的筆錄和照片為准;
2、被告半年來精神懮郁,晚上老睡不著覺,建議進行鑒定。
3、被告認罪態度良好。
4、被告願盡最大力量賠償。
5、被告認為今年為建國六十周年,黨和政府會不會大赦?請求給一次生的機會,感激不盡!
提出鑒定精神病 希望被判死緩:
熊振林:我想被判死緩,想活命。我還年輕。我要為國家作貢獻,我會開拖拉機。如果不能,我願意捐獻遺體。這之前半年,我精神懮郁,睡不好,可能有精神問題,希望進行鑒定。
◇8名被害人的家屬—— |
『以熊振林目前的資產來看,根本不夠負擔我們這七家的民事賠償金。』
『母親遇害時63歲,按照國家規定標准,我們可以獲得約6萬元賠償金。』
『至少要給一個說法,做一個姿態,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心裡平衡。』
熊振林 |
◇案情回放—— |
1月5日10時左右,隨州洛陽鎮公安局接警,稱該鎮九口堰村43歲婦女朱德清及其2歲半孫子鄒傳碩死在家中。
朱德清丈夫早已去世,其兒子、兒媳在外地打工。經偵查,公安部門確定犯罪嫌疑人為曾都區何店鎮貫莊人熊振林,他長期在洛陽鎮從事廢品收購生意,與朱德清關系密切。經確認,在廢品收購站遇害的有6人,都曾在熊的收購站做過幫工。警方在現場發現了斧頭、錘子等作案工具。
警方初步判定為情殺。熊振林3個月前與前妻離婚,要求與朱德清結婚,後來不知何故發生矛盾,因此引發命案。
熊振林在1月4日晚作案後,次日凌晨從隨州潛逃至海南。在海南三亞,熊振林替一家公司打零工。之後他又逃往武漢。剛一落腳,即落網。
女店主『揭榜』通緝令:李月(化名)是武漢東西湖區人,結婚後,她和丈夫來到漢口發展大道復興二村公交車站邊開了一家照相館,平時她和老公就住在照相館裡。11日上午8時許,李月還在館裡睡覺 ,突然一陣急促的敲門聲把她驚醒。敲門的是一名黑黑瘦瘦的中年男子和一名矮個子男人。黑瘦男子告訴李月,他要照快照。李月問他照相有什麼用?要紅底還是白底?男子答說是要辦駕駛證,要白底,並問李月最快多長時間可以取。李月的老公早上起床後,就將剛剛拍的照片處理好傳給了隔壁的復印店。這時快9時了,復印店內只有工作人員小芬(化名)一人在,她將照片下載後,准備打印。『我就覺得這照片上的人很面熟,好像在哪兒見過。』小芬告訴記者…… 【點擊觀看全文】
倆民警形成夾擊之勢 熊振林起身想跑被撲倒:張勇和唐明勝尋至賀家墩一廢品收購站附近,發現一身著黑色翻領夾克男子,戴著鴨舌帽,低頭坐在路邊的一堆廢報紙上。張勇覺得該男子可疑,便迅速與唐明勝形成夾擊之勢,衝上前去揭開鴨舌帽,發現他左額有一傷疤,與通緝令上熊振林體貌特征相符,張勇出示警官證,令其『不許動!』男子見勢不妙,撒腿就跑,兩民警奮勇追擊…… 【點擊觀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