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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國際著名廠家生產的飲料里居然出現了一隻蒼蠅,消費者因此將該廠家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鉅額精神損失費。目前該案已在本市法院立案,蒼蠅是怎麼進入瓶子的?廠家是否存在責任?這些疑問還要等法院審理完畢後才能解開。
原告綦先生說,2008年6月,他在河西區一家小商店,以每瓶3.5元的價格購買了被告生產的600毫升瓶裝飲料一箱。一次,他和朋友聚餐時,喝了幾瓶飲料。但快吃完時,他突然發現一瓶未開封飲料裏有疑似蒼蠅的異物。他和朋友晃了半天瓶子,確認裏面的異物的確是蒼蠅。他和朋友當即乾嘔不止,然後不歡而散。此事給他和朋友造成了精神傷害。
綦先生說,發生上述情況後,他隨即與生產廠家聯繫。然而廠家始終不予承認,稱飲料裏不可能進去蒼蠅。
綦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被告廠家作爲全球知名的飲品企業,理應視產品質量爲生命,應當認真聽取並積極回覆消費者的反饋信息,而不是言必稱“我們的產品質量沒問題”。綦先生說,他相信,如果此類事件發生在美國或者其他西方國家的話,該廠家不會這樣漠視消費者的權益。
該代理人認爲,被告廠家不安全的產品及被告對中國消費者戴着有色眼鏡的服務態度,給原告造成了精神損害,故依據相關法律,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賠償原告人民幣7元整;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5萬元整;被告通過新聞媒體向原告書面道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本市益清律師事務所的郭金峯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還不能確定蒼蠅是怎麼進到瓶子裏面去的,過去外地也曾發生過不法分子利用一些手段將異物放在飲料裏,然後進行敲詐的事情。就本案而言,如果蒼蠅是在生產過程中進到瓶子裏的,那麼廠家就構成對消費者權利的侵犯,應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蒼蠅是原告放進去的,那麼就構成了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