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4月18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臺北就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的相關事宜進行預備性磋商。這是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左)與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右)在磋商開始前握手。 |
海協會與海基會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預備性磋商18日在臺北舉行。
雙方商定,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在南京舉行。4月25日舉行副會長、副董事長級工作性商談。26日上午舉行兩會領導人正式會談,下午簽署三項協議。簽署協議儀式結束後,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主任王毅將會見江丙坤董事長和海基會代表團主要成員。
18日,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駐會副會長李炳纔、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李亞飛與臺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副董事長傅棟成就舉行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有關安排交換意見。雙方在兩會專家技術溝通的基礎上,就兩岸空中直航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三項議題的主要內容及協議文本進行了工作性商談,達成原則共識。
鄭立中在磋商結束後的記者會上表示,根據預備性磋商的共識,在即將舉行的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中,雙方將商談兩岸空中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三項議題,還將就大陸資本赴臺灣投資事宜交換意見。上述議題的解決,將有助於進一步完善兩岸直接『三通』、增強兩岸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促進兩岸經濟往來正常化、規范兩岸交往秩序、維護兩岸同胞權益。
雙方還商定,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結束後,4月27日至29日,海基會代表團部分成員將赴南京周邊城市參訪臺資企業,29日從上海返回臺灣。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