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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物價局一工作人員近日向記者實名舉報,稱近幾年來蕭山區物價局在檢查當地醫院收費情況時,發現醫院亂收費現象嚴重,但最終執法時卻沒有依法處理,而是與醫院『協商定價』,打折處罰。記者就此事調查發現,蕭山區第三人民醫院在2003、2004兩年間,僅在X光片和CT片兩項上便合計多收患者費用高達705117元,但最後物價局處罰金額僅為73992.55元。(見本報今日23版報道)
從報道提供的信息看,浙江蕭山物價局與亂收費醫院進行內部交易,將嚴肅的價格執法活動打折的事實,應該說是確鑿無疑的。而且這種『打折處罰』的惡劣、腐敗性質,也有目共睹、無可辯駁。不過,相比於就『打折處罰』行為本身展開就事論事的激烈控訴,對於此事,筆者更關心的還是這樣一個問題:在新一輪醫改正大規模全面鋪開的當下,這樣一起由政府執法部門與醫院之間合謀的『打折處罰』事件,對新醫改的順利進行、實現其改革目標,具有重要啟示或者說警示價值。
以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為核心目標的新醫改的改革重點難點,或者說決定新醫改成敗的關鍵點究竟是什麼?目前,無論是主導新醫改的有關政府部門,還是社會輿論,均已達成這樣的共識:必須將公立醫院的改革作為新醫改的關鍵和突破口。
但上述『打折處罰』事件的出現,在這裡顯然又給我們提了一個醒:公立醫院的改革,如何纔能有效達到回歸『公益性』的預期目的,其實並不取決於公立醫院本身,甚至也不是單單靠一個『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就能保障得了的——公立醫院與物價局之間,事實上並不存在其與衛生局之間那樣的政事不分、管辦不分的現象,但這並沒有妨礙二者合伙損害患者的利益,70多萬的亂收費在輕描淡寫的『打折處罰』之下,同樣令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蕩然無存。
由此看來,公立醫院改革的關鍵之關鍵,除了醫院自身,更在這之外的一切可能與醫院管理發生關系的所有政府部門身上,比如承擔價格執法權的物價局。如果對於後者的改革不能配套推進,確保其執法行為本身的公正性、可監督性,那麼公立醫院的改革、公益價值的回歸,以及對『看病難、看病貴』癥結的根本消解,勢必只能是一句空話。(若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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